證券交易法專題
Special Topics on Securities Regulations
學期
106-1
學分
2
學分
當期課號
5204
永久課號
ITL5214
開課單位
科技法律研究所碩士在職專班
授課教師
賴英照
類別
選修
上課時間表
| 節 | 週四 |
|---|---|
7 15:30–16:20 | 證券交易法專題 MB1068 2 節連堂 |
8 16:30–17:20 |
* 根據陽明交大上課時間表所列
概述
證券交易法為公司法之特別法,主要內容包括:有價證券之募集、發行、私募及上市、上櫃、獨立董事與公司治理、公司財務業務與內部人股權變動之公開、委託書、公開收購股份、公司買回股票、內線交易、內部人短線交易之歸入權、操縱市場、證券詐欺、資訊不實、民事賠償責任等。由於大型公司均屬公開發行公司,應受證券交易法規範,且其內容往往變更公司法之規定,其重要性不言可喻,同學有必要對其內容有深入瞭解。 本課程重視下列事項:1.證券交易法的立法目的,規範內容,及實務執行情形。2.法學方法及法律分析能力。3.企業社會責任及倫理觀念。
先修科目
以修畢公司法者優先
評分方式
1學期作業 學生須撰寫研究報告。 2.考試狀況 無。 3.評量方法 1.研究報告(80%);2.課堂表現(20%) 4.教學方法及教學相關配合事項(如網站、助教、圖書講義及資料庫等) 原則上使用Power Point,請準備投影機。
課程大綱
- 第一章 公司治理與企業社會責任
- 第一章 公司治理與企業社會責任 第二章 內線交易與法學方法
- 第三章 內部人短線交易之歸入權
- 第四章 民事責任
- 第五章 刑事責任:證券詐欺、資訊不實與掏空資產
週次計畫
| 週次 | 主題 |
|---|---|
| 第 1 週 | 第一章 公司治理與企業社會責任 第一節 為何而治理?爲誰而治理? 第一目 股東利益優先論與企業社會責任論 第二目 公司治理模式-誰來主導經營? 第三目 利害關係人條款 第四目 捐款 第五目 美國及國際組織的規範 第六目 營利與公益的平衡 第二節 如何治理? 第一目 獨立董事 第二目 審計委員會 第三目 薪酬委員會 第四目 董、監事最低持股比例 |
| 第 2 週 | 第一章 公司治理與企業社會責任 第一節 為何而治理?爲誰而治理? 第一目 股東利益優先論與企業社會責任論 第二目 公司治理模式-誰來主導經營? 第三目 利害關係人條款 第四目 捐款 第五目 美國及國際組織的規範 第六目 營利與公益的平衡 第二節 如何治理? 第一目 獨立董事 第二目 審計委員會 第三目 薪酬委員會 第四目 董、監事最低持股比例 |
| 第 3 週 | 第一章 公司治理與企業社會責任 第一節 為何而治理?爲誰而治理? 第一目 股東利益優先論與企業社會責任論 第二目 公司治理模式-誰來主導經營? 第三目 利害關係人條款 第四目 捐款 第五目 美國及國際組織的規範 第六目 營利與公益的平衡 第二節 如何治理? 第一目 獨立董事 第二目 審計委員會 第三目 薪酬委員會 第四目 董、監事最低持股比例 |
| 第 4 週 | 第一章 公司治理與企業社會責任 第一節 為何而治理?爲誰而治理? 第一目 股東利益優先論與企業社會責任論 第二目 公司治理模式-誰來主導經營? 第三目 利害關係人條款 第四目 捐款 第五目 美國及國際組織的規範 第六目 營利與公益的平衡 第二節 如何治理? 第一目 獨立董事 第二目 審計委員會 第三目 薪酬委員會 第四目 董、監事最低持股比例 |
| 第 5 週 | 第二章 內線交易與法學方法 第一節 導論 第二節 適用範圍 第三節 內部人 第四節 內線消息 第五節 非自發性買賣與金融機構 第六節 刑事責任 第七節 民事責任 |
| 第 6 週 | 第二章 內線交易與法學方法 第一節 導論 第二節 適用範圍 第三節 內部人 第四節 內線消息 第五節 非自發性買賣與金融機構 第六節 刑事責任 第七節 民事責任 |
| 第 7 週 | 第二章 內線交易與法學方法 第一節 導論 第二節 適用範圍 第三節 內部人 第四節 內線消息 第五節 非自發性買賣與金融機構 第六節 刑事責任 第七節 民事責任 |
| 第 8 週 | 第二章 內線交易與法學方法 第一節 導論 第二節 適用範圍 第三節 內部人 第四節 內線消息 第五節 非自發性買賣與金融機構 第六節 刑事責任 第七節 民事責任 |
| 第 9 週 | 第二章 內線交易與法學方法 第一節 導論 第二節 適用範圍 第三節 內部人 第四節 內線消息 第五節 非自發性買賣與金融機構 第六節 刑事責任 第七節 民事責任 |
| 第 10 週 | 第三章 內部人短線交易之歸入權 第一節 導論 第二節 歸入權行使的對象 第三節 六個月內 第四節 取得、買進與賣出 第五節 利益的計算 第六節 請求權人 第七節 請求期間 |
| 第 11 週 | 第四章 民事責任 第一節 證券詐欺與資訊不實 第二節 公開說明書 第三節 時效 第四節 契約簽訂方式 第五節 撤銷權 第六節 團體訴訟與專業法庭 第七節 仲裁 |
| 第 12 週 | 第四章 民事責任 第一節 證券詐欺與資訊不實 第二節 公開說明書 第三節 時效 第四節 契約簽訂方式 第五節 撤銷權 第六節 團體訴訟與專業法庭 第七節 仲裁 |
| 第 13 週 | 第四章 民事責任 第一節 證券詐欺與資訊不實 第二節 公開說明書 第三節 時效 第四節 契約簽訂方式 第五節 撤銷權 第六節 團體訴訟與專業法庭 第七節 仲裁 |
| 第 14 週 | 第四章 民事責任 第一節 證券詐欺與資訊不實 第二節 公開說明書 第三節 時效 第四節 契約簽訂方式 第五節 撤銷權 第六節 團體訴訟與專業法庭 第七節 仲裁 |
| 第 15 週 | 第五章 刑事責任:證券詐欺、資訊不實與掏空資產 第一節 白領犯罪 第二節 證券詐欺-第20條第1項及第171條 第三節 資訊不實-第20條第1項、第171條及第174條 第四節 掏空資產 第五節 相關配套措施 |
| 第 16 週 | 第五章 刑事責任:證券詐欺、資訊不實與掏空資產 第一節 白領犯罪 第二節 證券詐欺-第20條第1項及第171條 第三節 資訊不實-第20條第1項、第171條及第174條 第四節 掏空資產 第五節 相關配套措施 |
| 第 17 週 | 第五章 刑事責任:證券詐欺、資訊不實與掏空資產 第一節 白領犯罪 第二節 證券詐欺-第20條第1項及第171條 第三節 資訊不實-第20條第1項、第171條及第174條 第四節 掏空資產 第五節 相關配套措施 |
| 第 18 週 | 第五章 刑事責任:證券詐欺、資訊不實與掏空資產 第一節 白領犯罪 第二節 證券詐欺-第20條第1項及第171條 第三節 資訊不實-第20條第1項、第171條及第174條 第四節 掏空資產 第五節 相關配套措施 |
教科書
賴英照:最新證券交易法解析(2014年2月三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