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髮族法
Elder Law
| 節 | 週五 |
|---|---|
7 15:30–16:20 | 銀髮族法 MB1069 2 節連堂 |
8 16:30–17:20 |
* 根據陽明交大上課時間表所列
根據WHO之定義,我國已於1993年成為高齡化社會(65歲以上人口數高於7%),預計將於2018年成為高齡社會(高於14%),且於僅相隔7年之2025年即成為超高齡社會(高於20%),進入超高齡社會之時程也較歐美先進國家來得快速。預計在2061年,高齡人口將佔我國人口之41%,已近人口之半數。面對急遽而來的高齡議題,銀髮族相關之法律議題卻是是我國法學過去較少關注的領域。除了因應高齡現象所為之立法或所產生的契約型態以外,老年議題其實散見於各法領域中,本課程透過以高齡為立基之視角,對於老年相關之法律議題進行體系性的介紹,並思考法律如何因應即將來到的高齡社會。 主要課程內容: 本課程涵蓋重要之高齡議題,從法律的觀點進行探討,主要包括下列議題: 1. 高齡者的財務規劃:養老財源的籌措、信託、稅務、遺囑、年金制度等。 2. 高齡者的健康與照護議題:長照制度、成人監護等。 3. 臨終相關之議題:安寧照護、尊嚴死、生前契約與殯葬法規等。 4. 健康相關之議題:智慧醫療與遠距醫療、失智症問題等。 5. 世代正義之議題。 學習目標: 1. 對於高齡社會所涉及的主要政策與法律議題,具備宏觀性的理解。 2. 瞭解我國法架構下與高齡有關之重要法律及其法律爭點。 3. 瞭解各重要議題在他國經驗上可資參照之重要案例。 預期學習成果: 修課學生透過本課程,能夠對於我國高齡社會之現象及政策走向有所瞭解,並且能夠深入法律面的思考,掌握高齡所涉及之法律議題、相關規範及重要判決,並能活用比較法上之知識,對於我國法之現況及未來改革走向提出建言。本課程將有助於法律實務工作者、政策制定者及銀光產業對我國銀髮族法之法制架構建立全面性的理解及活用。 上課方式 : 教師講授、學生進行研究主題報告。
適合修讀對象: 本課程適合法律實務工作者選修,亦適於從事醫療、長期照護、公共政策、社會福利等領域之專業人士選修。 學生背景 : 不以法律背景為必要,大學部限大三以上。 先修課程..無。 外文能力 :無限制。
1.課程相關事項將透過E3教學平台適時發布,課程相關問題可透過教師信箱,與所辦行政助理反應。 2.非科法所學生因特殊情形需請假及補課者,須經授課教師同意,並自行處理錄音補課事宜。 科法所在職專班、博班學生符合申請資格者、及學分班學生,可以以下方式上課 : 網路同步教教 : 1. 報告方式 : (線上報告、實體教室報告、錄影報告) :得於線上參與,並依本所規定實體出席次數辦理。 2. 出席率計算方式 : (Adobe平台線上登入點名):以登入同步教學平台,線上助教點名為準。 網路非同步教學 : 不開放。
1.期中報告(20%):自第4週起(10/27第7週除外),每週將由修課同學輪流進行報告,報告題目需擇一與當週主題相關之法律議題進行分析,時間以10分鐘為原則,投影片以10張為上限,並應於上課前24小時上傳e3平台。報告同學應於第4週上課前提出報告題目。 2.期末報告(70%):課堂報告字數要求為八千字以上(含引註、參考文獻),於期末前寄給授課教師。同學可選擇本學期課程中感興趣的主題來撰寫報告。 3.出席及參與(10%):同學並有出席及積極參與的義務,故無法出席者,應於上課前一小時向助教提出請假並自行補課。無故缺席三次以上,本課程為不及格。 預期學習成果如何評量: 本課程透過期中、期末報告之方式,以檢驗個別同學是否達成預期學習成果。
- 總論
- 理財規劃
- 長照議題
- 健康議題
- 與臨終相關的法律議題
- 期末報告
| 週次 | 主題 |
|---|---|
| 第 1 週 | 總論─高齡化時代應有的法律思維(林志潔老師、張兆恬老師) |
| 第 2 週 | 理財規劃─以房養老(陳在方老師) |
| 第 3 週 | 臨終議題—病患自主權益法和尊嚴死(林志潔老師、陳鋕雄老師、Robert Leflar教授) |
| 第 4 週 | 理財規劃—財務信託與稅務規劃(講者:王健安律師) |
| 第 5 週 | 健康議題—老年與智慧醫療(陳鋕雄老師) |
| 第 6 週 | 長照議題—長照政策:導論(張兆恬老師) |
| 第 7 週 | 全國科法停課一次 |
| 第 8 週 | 長照議題—長照政策:長照給付與品質確保(講者:林谷燕老師) |
| 第 9 週 | 長照議題—成人監護與家事審判(講者:許翠玲法官) |
| 第 10 週 | 長照議題—長照機構之管理(講者:蘇嘉瑞律師) |
| 第 11 週 | 理財規劃—退休與年金(邱羽凡老師、郝鳳鳴老師,4小時) |
| 第 12 週 | 臨終議題—遺囑之成立、生效與執行(講者:許翠玲法官) |
| 第 13 週 | 健康議題--失智症的法律與倫理(張兆恬老師) |
| 第 14 週 | 參與亞洲法與社會研討會—銀髮族法、智慧醫療場次(英文報告) |
| 第 15 週 | 長照議題—長照人力與移工(邱羽凡老師、汪英達主任) |
| 第 16 週 | 臨終議題—生前契約與殯葬法規(講者:林天財律師) |
| 第 17 週 | 結論、期末報告(張兆恬老師) |
本課程無指定教科書,每週指定閱讀資料將上傳e3平台或由學生自行取得。推薦參考閱讀資料如下: 1. 黃詩淳、陳自強,《高齡化社會法律之新挑戰:以財產管理為中心》,新學林出版社,2014年2月。 2. 蔡雅竹,《論我國長期照護雙法草案及其法律問題:兼論德國之長照保險制度》,元照出版社,2016年3月。 3. 藤田孝典,《下流老人》,如果出版社,2016年4月。 4. Thomas R. Cole& Mary G. Winkler,《老年之書:思我生命之旅》,立緒出版社,2011年7月。 5. NHK特別採訪小組,《無緣社會》,新雨出版社,2015年9月。 6. NINA KOHN, ELDER LAW: PRACTICE, POLICY, AND PROBLEMS (2013). 7. LAWRENCE A. FROLIK & ALISON M. BARNES, ELDER LAW: CASES AND MATERIALS (5th ed. 2011).
- 時間
- 每週五10am-12pm 或另行預約
- 聯絡方式
- chaotien817@g2.nctu.edu.tw(張兆恬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