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際選修

115-1 選課時程

進行中

  • 初選第一階段 6/15/2026
  • 初選第二階段 6/22/2026
  • 校際選修 8/24/2026
  • 初選第三階段 8/31/2026
  • 開學後加退選 9/7/2026
  • 逾期加退選 9/21/2026
選課資源

國際經貿法律實習

International Trade Externship

學期
106-1
學分
3 學分
當期課號
5233
永久課號
ITL5240
開課單位
科技法律研究所
授課教師
倪貴榮、陳在方
校區
光復
類別
選修
上課時間表
週日
5
13:20–14:10
國際經貿法律實習
MB1069
3 節連堂
6
14:20–15:10
7
15:30–16:20

* 根據陽明交大上課時間表所列

概述

本課程提供修課學生於經濟部經貿談判辦公室進行實習。本所於2005年首開國內外部法律機構實習之先河,與台北地院、智慧財產權法院、新竹地檢署建立良好的合作關係,累計至今約有100名同學已完成實習課程。交大科法所/科技法律學院籌備處累積多年與司法機關合作的經驗,今年起推動行政機關實習計畫,開拓同學視野,使其認知到法律人職涯規劃不僅侷限於司法官與訴訟律師,以期培養多元化之法律人才,充實國內各領域專業法律人才之需求。於經濟整合之時代,國際經貿談判與訴訟之法律專才不可或缺,然而國內法學院長期忽視此需求。考量國際經貿為本所固有專長領域,本所也長期訓練學生參與WTO模擬法庭辯論賽,為使學生對國際經貿實務運作有更深的了解,因而規劃本課程以建立經貿談判代表辦公室之實習機會。 為培訓學生國際經貿談判與訴訟之基本能力,授課教師針對經貿談判辦公室所涉業務規劃相關前導課程,並直接監督學生之實習工作。考量到所涉業務之機密性,本課程強調其專業倫理之教育。 實習期間,授課教師將直接監督實習學生受指派之所有工作,以確保實習學生能達到指導業師之要求。預期採取「議題導向」之實習方式,由指導業師指定其業務所需之議題,交由實習學生準備相關背景資料與研究報告,並由指導老師審核認可後提交於指導業師,期可作為指導業師業務上之參考。指導業師則視情形,給予實習學生適當觀摩參與其業務之機會。 學習目標: 培養國際經貿談判與訴訟之法律專業人才,開展學生國際視野,達成法律人專業化、多元化培訓之目的。期許參與學生於實習階段,即可有助於實習單位業務之執行,於學業完成後投入經貿相關工作,達成互惠互利之目標。 預期學習成果: 接觸了解經貿談判實務,學習國際經貿法律研究方法,掌握國際談判趨勢。

先修科目

本課程為實習與實作進階課程,提供系統性訓練,課程繁重。僅開放給本所選修跨國法律與談判學群兩門課程以上同學,並經開課老師與經貿談判辦公室同意之同學選修。本課程需要具備國際經濟法的基本了解以及流暢英文聽說讀寫能力。

評分方式

1學期作業 作業為經貿談判辦公室指導業師提出,主要為其相關業務需求所需之國際經貿法律規範研究。 2.考試狀況 無學期考試。 3.評量方法 評量方法針對實習過程中實習業師所指定之各類作業與研究報告(50%)、與是否能充分適當達成實習業師所要求的工作要求(50%)進行評估,由授課教師與實習業師共同決定。

課程大綱
  • 國際經貿談判基礎與實務
  • 國際經貿法律實習
週次計畫
週次主題
第 1 週實習課程:於經濟部經貿談判辦公室進行實習,由實習業師進行指導,並依據其業務內容指定工作與作業,並由授課教師提供協助與監督。
教科書

教科書與參考資料將依據經貿談判辦公室實習工作需求,由實習單位指導業師與授課教師共同決定,並另行通知修課同學。

Office Hours
地點
科法所圖書室
時間
個別聯繫。
聯絡方式
tfc@nct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