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際選修

115-1 選課時程

進行中

  • 初選第一階段 6/15/2026
  • 初選第二階段 6/22/2026
  • 校際選修 8/24/2026
  • 初選第三階段 8/31/2026
  • 開學後加退選 9/7/2026
  • 逾期加退選 9/21/2026
選課資源

司法實習(一)

Judicial Externship (I)

學期
106-2
學分
3 學分
當期課號
5177
永久課號
ITL5238
開課單位
科技法律研究所
授課教師
林志潔、金孟華
校區
光復
類別
選修
上課時間表
週一
Z
07:00–07:50
司法實習(一)
MB1063
3 節連堂
1
08:00–08:50
2
09:00–09:50

* 根據陽明交大上課時間表所列

概述

實習生之任用以本校所頒布之學期期間、寒假、暑假期間為單位,工作時數應達160小時,以每日8小時計算,至少20日。實際工作時間由配屬之法官視其業務需要統籌規劃。實習者期末應撰寫一份十五頁以上之報告,針對實習期間遇到的問題作出討論。 學習目標: 1. 觀察法庭活動,學習完整訴訟制度 2. 觀察法官思考問題時的觀點,清楚掌握案件重點 3. 強化法律檢索及寫作能力 4. 瞭解法官的工作環境及生活狀況 5. 透過指導法官身教,樹立法律倫理的典範

先修科目

需先修畢「訴訟實務書狀撰寫」,由本所施以適當之訓練,使充分明瞭工作內容及相關義務,之後由本所與地方法院共同選出成績優秀且品性端正者參與實習,方得選修本課。不得在同一學期同時選修「訴訟實務書狀撰寫」課程與「司法實習」課程。

評分方式

學期作業: 實習生除應簽訂切結書,遵守保密義務及其他相關規定外,並應按日撰寫實習日誌,按時繳交期中報告,實習期滿繳交十五頁以上之期末報告。 評量方法: 指導法官就實習表現考核:50% 任課教師就期末報告考核:50%

Office Hours
時間
隨時以email聯繫金孟華助理教授:mhchin@nct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