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法案例與實習
Labor Law in practice
| 節 | 週三 |
|---|---|
Z 07:00–07:50 | 勞動法案例與實習 MB1069 3 節連堂 |
1 08:00–08:50 | |
2 09:00–09:50 |
* 根據陽明交大上課時間表所列
本院於2015年創設社會正義、性別平權與勞動權益學群後,陸續開設勞動法系列課程,於學校課程之外,本課程計劃在本所教師輔導下,訓練同學從事個案法律諮詢與實務勞動法的實習,將所學應用於工會與NGO團體的勞資談判與協商實務之中,提供專業的勞動法令與人事政策諮詢服務,培養同學在法律工作上的視野與實務能力,由於本課程將培訓同學於實習中進行法律諮詢協助、勞動法律宣傳演講工作,故同學應具備個體勞動法與集體勞動法之知識,始能以「協助者」、而?「被協助者」的主動性角色來投入社會服務與實務工作之中。
「勞動法理論與實務」與「集體勞動法與勞動訴訟實務」。若同學僅修習過其中一門,需先與授課老師面談以討論是否適合修課。
本課程由勞動法實務案例討論與工會/NGO實習兩大部分組成: (一)實習部分: 1. 修課生應簽訂切結書,遵守保密義務及其他相關規定。 2. 每位修課同學應至課程指定之勞工團體或NGO團體進行法律服務實習至少56小時(7日x8小時),實習生之作業於實習期間應排定實習計劃表,於備註簡要記載實習內容。於每一單位之實習完成後撰寫實習心得(至少5000字),格式請作業區下載。 3. 每位修課生至少應至勞動視野現場諮詢三次(請助教協助平均排定),擔任現場紀錄工作乙次。 (二)實務案例討論部分:本課程將邀請實務界之律師與勞動法專家與同學進行案例討論,共上課8次,一次3小時,每位修課學生一次上課報告2則案例,共計16則之諮詢意見練習。
(一)實習部分:修課生應按實習日期撰寫實習日誌,於每一單位之實習完成後撰寫實習心得(每一單位2000字,格式請依e3公告),每一單位實習期間終了,由配屬之工會或NGO人員予以考核,由授課老師參考實習日誌後為綜告評分,占總分之50%。 (二)實務案例討論部分:由授課老師評量同學撰寫之法律意見書,占總分之40%。 (三)期末發表:期末時不進行考試,代以實習成果發表,占總分之10%。
- 實習課程
- 案例實作與研析
| 週次 | 主題 |
|---|---|
| 第 1 週 | 開課說明 |
| 第 2 週 | 案例討論(1) |
| 第 3 週 | 現場諮詢 參與人員:哲鯤、弈安、婕瑜、凰琦 |
| 第 4 週 | 案例討論(2) 由翁瑋律師帶課 |
| 第 5 週 | 案例討論(3) 由翁瑋律師帶課 |
| 第 6 週 | 案例討論(4) 由翁瑋律師帶課 |
| 第 7 週 | 現場諮詢 參與人員:伯勳、典融、哲鯤、婕瑜 |
| 第 8 週 | 案例討論(5) |
| 第 9 週 | 現場諮詢 參與人員:伯勳、帝辰、典融、奕安、凰琦 |
| 第 10 週 | 案例討論(6) |
| 第 11 週 | 現場諮詢 參與人員:伯勳、帝辰、典融、凰琦 |
| 第 12 週 | 案例討論(7)-邀請謝政達律師演講 |
| 第 13 週 | 現場諮詢 參與人員:帝辰、典融、奕安、婕瑜 |
| 第 14 週 | 期末考試+提交實習報告 |
- 時間
- 隨時以email聯繫邱羽凡老師 yfchiu1229@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