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法制與監理
Financial Regulations and its Supervisions
| 節 | 週六 |
|---|---|
3 10:10–11:00 | 金融法制與監理 MB1068 2 節連堂 |
4 11:10–12:00 |
* 根據陽明交大上課時間表所列
課程概述與目標: 本課程為企業法律與財經刑法領域課程,由林志潔老師與邵之雋老師共同授課,並將邀請多位實務界老師講授,在執業時會遇到的重要議題,以提供較為完整、全面的教學內容,令能近距離接觸實務界,與極具經驗的實務界老師進行深度討論。 課程內容主要包括:金融監理概論、銀行法令遵循、臺灣監理架構與金融科技監理,共肆大主題。本課程是交大科法學院「企業法律與財經刑法」學群的課程之一,希望藉此課程,使學生意識到數位經濟時代下金融法律與監理的重要性,並引發未來學習、研究的興趣,進而選修個別相關的電子商務、隱私權、數位經濟與資訊通訊法律等課程。 學習目標: 1. 學習並意識金融科技可能引發的法律爭議 2. 學習並認識國內現行金融監理的框架與實務運作可能遇到的問題 3. 認識國內外相關立法例、實務判決、學術研討現況 預期成果: 1. 了解金融科技的新興法律問題,並作為未來修課、研究、職涯的方向 2. 透過課程文獻閱讀,與講者專家交流討論,能對未來相關產業、政府政策,進行分析思辯
適合修讀對象: 本課程屬於「企業法律與財經刑法」學群的課程,以廣度及深度兼俱的方式,探討數位經濟時代相關金融科技法律議題,適合(未來)從事創新產業與金融產業實務工作或研究者選修。 學生背景: 大學或專科畢業,或是交大或台聯大各系所同學。 先修科目或先備能力: 本課程無須修畢相關課程。 外文能力: 課程會有英文文獻須閱讀,建議修課學生須具有一定程度的英文能力。
教學方法及教學相關配合事項(如網站、助教、圖書講義及資料庫等) 課程相關事項將透過E3教學平台適時發布。 課程資訊公告與問題反映 : 1.課程相關事項將透過E3教學平台適時發布,課程相關問題可透過教師信箱,與所辦行政助理(jca888@g2.nctu.edu.tw、03-5131587)反應。 2.非科法所學生因特殊情形需請假及補課者,須經授課教師同意,並自行處理錄音補課事宜。 科法所在職專班學生符合申請資格者、及學分班學生,可以以下方式上課: 網路同步教學: 1. 報告方式:若需要口頭報告,以實體教室報告為原則。專班學生若欲採錄影或線上報告方式,必須先徵得授課教師同意。 2. 出席率計算方式:以登入同步教學平台,線上助教點名為準。
學期評量.. 1.期末報告(50%):修課同學須於學期末繳交一份期末報告,字數為5000字以上。主題可選定課程中任一相關主題進行探討。 2.期末考試(50%)。 3.上課參與(實體):作為加減分之依據,上課參與特別積極或是特別冷漠不用心者,將在10%範圍內加減分。上課缺席三次以上者,無論是否事先請假,從第四次開始,每缺席一次扣學期總成績一分。 上課參與(網路同步):修課學生可於同步教學平台上提出心得或問題,上課參與加減分標準與出缺席規定,同實體上課學生。
- 金融監理概論
- 銀行法令遵循
- 臺灣監理架構與議題
- 金融科技監理議題
| 週次 | 主題 |
|---|---|
| 第 1 週 | 停課 |
| 第 2 週 | 中秋連假 停課 |
| 第 3 週 | 監理導論 授課老師:林志潔特聘教授(交通大學) 劉尚志教授(交通大學科技法律學院) 邵之雋董事長(財團法人保險犯罪防制中心) |
| 第 4 週 | 國際合作 授課老師..黃天牧副主任委員(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 第 5 週 | 中央銀行 授課老師:魏錫賓(金管會、中央銀行前官員) 授課老師:陳肇鴻(新加坡管理大學法學院助理教授) |
| 第 6 週 | 金融監理 : 法規訂定 授課老師..邵之雋董事長(財團法人保險犯罪防制中心) |
| 第 7 週 | 今日議題 : 洗錢/資恐 / APG 授課老師:林志潔特聘教授(交通大學) |
| 第 8 週 | 金融監理 : 中央存保/保險安定 授課老師..莊瑞德總經理(財團法人保險安定基金) |
| 第 9 週 | 金融監理:內稽內控/自律公約/法遵 授課老師..金憶惠副秘書長(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 |
| 第 10 週 | 爭議案件 : 0206期貨市場爭議案件 授課老師..糜以雍董事長(凱基期貨)(期貨公會理事長) |
| 第 11 週 | 爭議案件 : 保險爭議 授課老師..施瓊華主任秘書(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 第 12 週 | 金融犯罪 : 重大金融不法案件 授課老師..實務講師 |
| 第 13 週 | 金融併購 授課老師:梁懷信律師(鉅業國際法律事務所所長) ※配合選舉,停課一次,改至12/9(日)上課 |
| 第 14 週 | 金融犯罪 : 保險犯罪 授課老師:莊佳瑋檢察官(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 |
| 第 15 週 | 元旦補上班日 停課 |
| 第 16 週 | 金融評議 : 評議中心 授課老師..卓俊雄主任委員兼總經理(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 |
| 第 17 週 | 金融評議 : KYC+公平合理(評議) 授課老師..莊永丞教授(東吳大學法學院)(前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主任委員兼總經理) |
| 第 18 週 | 金融科技與監理:加密貨幣與p2p借貸 授課老師:唐啟謙副總經理(永豐銀行) |
| 第 19 週 | 金融監理 : 裁罰/行政處分 授課老師:施瓊華主任秘書(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無指定教科書,參考資料將於課堂中介紹。
- 時間
- 本課程上課前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