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與人權法
Science, Technology and Human Rights
| 節 | 週四 |
|---|---|
3 10:10–11:00 | 科技與人權法 MB1069 2 節連堂 |
4 11:10–12:00 |
* 根據陽明交大上課時間表所列
科學與技術發展影響了人類的生活方式,也影響了我們對於何為人的概念,以及人際互動方式與界限。是以,科學與技術不僅是科學家獨占的場域,而應該為公眾監督及參與。本課程從人權法的角度,選擇目前最為關注的幾項與科技相關之人權議題,以探討科技如何影響社會,而社會又如何影響科技發展。 主要課程內容: 因應歐盟一般保護規範(GDPR)之施行及其全球性的影響,本學期將以隱私權及個資保護為主題,包括: 1. 總論:隱私權概述、我國個資法、美國隱私與個資保護、歐盟GDPR介紹概述 2. 各論:大數據與隱私權、人工智慧之隱私議題、財務隱私、健康資訊隱私、空間隱私與新興科技、網路隱私、被遺忘的權利、資訊跨境傳輸 學習目標: 1. 暸解隱私權、個資保護之概念與規範。 2. 瞭解主要的科技與人權議題,以及所涉之本國及主要外國法例。 3. 學習科技與社會領域的知識與關懷。 預期結果: 本課程將使修課學生具備人權法之知識,並且能將該知識活用於各項法律或科技的議題,使得人權能夠深化於各領域。本課程目的在於培養學生人文與科技之基本素養,強化公民意識與社會關懷;而在實用層面,本課程所討論的科技人權議題之法規,亦有有助於公私部門之法規遵循或專業自治。 上課方式 : 實體教室、網路同步、網路非同步
適合修讀對象: 本課程為大三以上學生選修。另外本課程需要參考外文文獻,也適合欲出國進修者,以及從事涉外事務者。 學生背景 : 本課程屬於人文與科學交錯之領域,因此不論是人文社會或者自然科學背景者皆鼓勵選修本課。但由於分析的出發點為法律,故學生最好對於我國憲法有基本瞭解,或須另自行充實相關知識。 先修課程: 無先修課程。 外文能力: 必須具備全民英檢中高級初試以上的英文閱讀能力。
期末報告(70%): 擇一法令、法院判決或法律問題,敘述其背景、主要內容,並且從科技與人權的角度加以分析。法研所同學8000字以上(應包括外文文獻引用);其他系所研究生5000字以上,大學部學生3000字以上,學分班同學15張powerpoint以上(字數包含引註)。須於第15週上課以前繳交期末報告之大綱(500字以內)及參考文獻列表,並於最後二週上課時口頭發表。 課堂報告與心得(20%): 課堂報告內容,為對指定之文獻進行摘要、導讀(以英文文獻為主)。每位修課同學應進行一次文獻摘要導讀,報告以30張powerpoint為限,報告時間不得超過30分鐘,並於上課前12小時上傳教學e3平台(15%)。另外需擇一週擔任評論人,對當週報告同學的內容提出問題(5%)。 出席及參與(10%): 同步教學者,須每次上課時間於網路上登錄,並符合本所出席規定,以及透過網路或於教學平台上參與並發表意見。 非同步教學者,須於下次上課開始以前看完上課錄影,以e-mail通知課程助教,且須於教學平台上參與並發表意見。 依參與情形,給分為:積極(9-10分)、普通(6-8分)、較少參與(5分以下)
- 講授
- 講授
- 習作
| 週次 | 主題 |
|---|---|
| 第 1 週 | 導論:隱私權導論 |
| 第 2 週 | 國定假日停課一次 |
| 第 3 週 | 我國個人資料保護法概述(三小時) |
| 第 4 週 | 歐盟GDPR概述 I. |
| 第 5 週 | 歐盟GDPR概述 II. |
| 第 6 週 | 大數據的倫理議題 |
| 第 7 週 | 國定假日停課一次 |
| 第 8 週 | 社群網站與網路隱私 |
| 第 9 週 | 人工智慧之隱私權議題 |
| 第 10 週 | 區塊鍊的隱私議題(講者:林宜禎專利師) |
| 第 11 週 | 新興科技與空間隱私 |
| 第 12 週 | 專題演講(講者:謝祥揚律師/博士) |
| 第 13 週 | 政府大規模監控的隱私議題 |
| 第 14 週 | 被遺忘權 |
| 第 15 週 | 教師出國停課一次 |
| 第 16 週 | 健康資訊隱私 |
| 第 17 週 | 個資的跨境傳輸 |
| 第 18 週 | 期末報告(三小時) |
如各週進度所示。各週閱讀文獻請於Westlaw、JSTOR或其他圖書館電子資料庫合法取得。
- 地點
- 授課教師研究室(另行於課程中公布地點)
- 時間
- 週四1-3pm或另行約定(請以e-mail預約)
- 聯絡方式
- chaotien817@g2.nct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