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經濟與資通訊法律
Digital Economy And Information Technology Law
| 節 | 週四 |
|---|---|
A 18:30–19:20 | 數位經濟與資通訊法律 MB1069 2 節連堂 |
B 19:30–20:20 |
* 根據陽明交大上課時間表所列
本課程為資通訊法律領域之基礎課程,由多位老師共同授課,以提供較為完整、全面的教學內容。課程內容主要包括:隱私權與資訊法、電信法、電子商務與金融科技,共三大主題。本課程是交大科法學院「資訊通訊與競爭法學群」學群的核心課程之一,希望藉此課程,使學生意識到數位經濟時代下資通訊法律的重要性,並引發未來學習、研究的興趣,進而選修個別相關的電子商務、隱私權、網路法、金融監理等資通訊法課程。 學習目標: 1. 學習並意識數位新科技可能引發的法律爭議 2. 認識外國相關立法例、實務判決、學術研討現況 3. 研討如何將外國相關研究應用於我國現行的實務與產業 預期成果: 1. 了解資通訊科技的新興法律問題,並作為未來修課、研究、職涯的方向 2. 透過課程文獻閱讀,與講者專家交流討論,能對未來相關產業、政府政策,進行分析思辯
適合修讀對象: 本課程屬於資通訊法律領域的基礎課程,以廣度及深度兼俱的方式,探討數位經濟時代相關資通訊法律議題,適合(未來)從事資通訊產業實務工作或研究者選修。 學生背景: 大學或專科畢業,或是交大或台聯大各系所同學。 先修科目或先備能力: 本課程無須修畢相關課程。 外文能力: 課程會有英文文獻須閱讀,建議修課學生須具有一定程度的英文能力。
教學方法及教學相關配合事項(如網站、助教、圖書講義及資料庫等) 課程相關事項將透過E3教學平台適時發布。 課程資訊公告與問題反映 : 1.課程相關事項將透過E3教學平台適時發布,課程相關問題可透過教師信箱,與所辦行政助理(jca888@g2.nctu.edu.tw、03-5131587)反應。 2.非科法所學生因特殊情形需請假及補課者,須經授課教師同意,並自行處理錄音補課事宜。 科法所在職專班學生符合申請資格者、及學分班學生,可以以下方式上課: 網路同步教學: 1. 報告方式:若需要口頭報告,以實體教室報告為原則。專班學生若欲採錄影或線上報告方式,必須先徵得授課教師同意。 2. 出席率計算方式:以登入同步教學平台,線上助教點名為準。
1.案例報告(50%):學期進行中每位同學將針對所分配到文獻,進行課堂報告及討論。 2.期末報告(50%):修課同學須於學期末繳交一份期末報告,字數為5000字以上。主題可選定課程中任一相關主題進行探討。 3.上課參與(實體):作為加減分之依據,上課參與特別積極或是特別冷漠不用心者,將在10%範圍內加減分。上課缺席三次以上者,無論是否事先請假,從第四次開始,每缺席一次扣學期總成績一分。 上課參與(網路同步):修課學生可於同步教學平台上提出心得或問題,上課參與加減分標準與出缺席規定,同實體上課學生。
- 隱私權與資訊法
- 資訊法
- 通訊傳播法制
- 電子商務與金融科技
- 期末報告
| 週次 | 主題 |
|---|---|
| 第 1 週 | 導論─智慧科技、數位經濟與法律 陳鋕雄老師 |
| 第 2 週 | 和平紀念日放假 |
| 第 3 週 | 1、數位經濟與資通訊法涉及相關議題鳥瞰 2、GDPR 與 ICANN WHOIS 的交鋒 蔡志宏法官 |
| 第 4 週 | ICANN組織及其運作原理 蔡志宏法官 |
| 第 5 週 | 通訊保障與監察法 蔡志宏法官 |
| 第 6 週 | 資通訊技術與標準 莊弘鈺老師 |
| 第 7 週 | 兒童節放假 |
| 第 8 週 | 數位匯流法制概論及體系架構 詹婷怡老師、陳人傑老師 |
| 第 9 週 | 電信資源與管制 蔡志宏法官 |
| 第 10 週 | Digital Media, Advertiser, Media Agency and Publisher 來賓講者:Google行銷解決方案 台灣副總經理 林明展 蔡志宏法官 |
| 第 11 週 | 勤業眾信數位鑑識實驗室參訪 蔡志宏法官 |
| 第 12 週 | 寬頻網路與物聯網相關法制議題 詹婷怡老師 |
| 第 13 週 | 數位貨幣法制與洗錢防制議題 來賓講者:法務部調辦事檢察官蔡佩玲、法務部調查局調查員蘇文杰 主持人:蔡志宏法官 |
| 第 14 週 | 跨國網路公司對於各地公共政策的配合與參與 來賓講者:Facebook 台灣區公共政策經理 陳奕儒 主持人:蔡志宏法官 |
| 第 15 週 | 1、政府資訊公開法 2、數位跨境交易稅務 蔡志宏法官 |
| 第 16 週 | 網路治理與網路社會相關法制議題 詹婷怡老師、黃勝雄老師 |
| 第 17 週 | 同學期末報告摘要呈現 陳鋕雄老師、莊弘鈺老師、蔡志宏法官 |
無指定教科書,參考資料將於課堂中介紹。
- 地點
- 科法所圖書室
- 時間
- 本課程上課前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