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財經法案例研析
Case Analysis of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law
| 節 | 週二 |
|---|---|
A 18:30–19:20 | 國際財經法案例研析 ES 3 節連堂 |
B 19:30–20:20 | |
C 20:30–21:20 |
* 根據陽明交大上課時間表所列
藉由法院判決之閱讀與摘要之製作,培養學生對於財經法領域法律爭議理解與解決之能力。並透過相關最新文獻之研讀與分析,瞭解財經法領域發展趨勢,並學習整理判決摘要之研究方法。 主要課程內容包括: 1. 公司證券法案例研究導論 2. 保險法案例研析 3. 國際投資法法案例研析 4. 白領犯罪案例研析 學習目標: 1. 掌握財經法之最新發展趨勢 2. 瞭解財經法當前重要判決見解 3. 學習判決之深入解析與案例研究方法 預期學習成果: 1. 明瞭各國訴訟體系之運作現況 2. 熟悉財經重要議題之發展背景與最新趨勢 3. 養成獨立進行英文判決研究之能力 上課方式..實體教室
***本學期上課內容於第一次上課時公布*** 適合修讀對象:(專業能力、生活應用、國考準備、入學考試、其他考試或檢定、留學) 本課程之性質為財經法領域進階研究課程,故除了適合已具備基礎財經法領域知識或以財經法領域為研究重心之法研所研究生修讀,亦適合從事財經領域之律師、司法人員、企業法務人員或對於國際財經法有深厚興趣之同學修習。此外,本課程係透過大量閱讀與討論英文案例之進行教學,故對於有意出國留學且研究財經法領域之人,就事前準備與實力累積等方面,將提供相當大之幫助。 學生背景 : 本課程需進行複雜案例的研究,需具備財經法基本相關程序、研究、搜尋判決等法律體系知識。修課同學如果欠缺上述方面的基本認識,需要在上課過程中自行加以充實,才能完全吸收瞭解本課程。 先修課程 : 本課程為財經法領域之案例研習課程。學生應先修過企業財經法律等相關基礎課程,方可選修。 外文能力 : 由於本課程修課同學須閱讀英文文獻(含判決),並於課堂中提出報告,學生必須具備全民英檢中高級上以上外語能力,且具有良好的英文閱讀能力。
課程相關事項將透過E3教學平台適時發布,課程相關問題可透過教師信箱,或與所辦行政助理(jca888@g2.nctu.edu.tw、03-5131587)反應。
1. 課堂簡報、討論之表現(50%): 本課程之進行以講授、案例研析及課堂討論為主。學生應事先預習指定之書籍或資料,準備上台案例簡報,每節課由一位同學報告一個主要案例,一至二位同學評論,再開放同學討論或由教師提問。 2. 學期報告(50%):每位同學須撰寫七個左右的案件研析,對於分配到的法院判決(含上課報告案件)依指定之爭點整理判決摘要,並且加以討論分析,進行評論。 預期學習成果如何評量: 本課程所挑選案例,皆為國際財經法重要議題之最新發展。在程序面上可以使同學瞭解相關訴訟在國際場域訴訟攻防之進行實況。在實體面上透過新近重要案例的深入研析,可使同學充分瞭解當前重要議題之論辯焦點、法律體系相關原理原則,以及該議題以往的發展背景。透過這些案例的課堂摘要報告、評論,以及期末案例報告的撰寫,可以有效評量修課同學預期學習成果一及二的達成程度。在課程進行當中,修課同學必須自行搜集並閱讀英文判決及相關參考資料,綜合整理成課堂及期末報告與評論,亦可充分檢驗預期學習成果及獨立進行英文判決個案研究之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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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週次 | 主題 |
|---|---|
| 第 1 週 | 林志潔 |
| 第 2 週 | 陳啟豪:防制期貨內線交易:美國監理機關案例分享 |
| 第 3 週 | 張睿元律師:跨國募資與上市櫃案例 |
| 第 4 週 | 秋元奈穂子老師 |
| 第 5 週 | 秋元奈穂子老師 |
| 第 6 週 | 陳鋕雄老師 |
| 第 7 週 | 陳鋕雄老師 |
| 第 8 週 | 林志潔老師 |
| 第 9 週 | 林志潔老師 |
| 第 10 週 | 方元沂:社會企業與共兼益公司 |
| 第 11 週 | 林建中老師 |
| 第 12 週 | 林建中老師 |
| 第 13 週 | 邱羽凡老師 |
| 第 14 週 | 邱羽凡老師 |
| 第 15 週 | 莊弘鈺老師 |
| 第 16 週 | 莊弘鈺老師 |
推薦教科書、參考資料、預習書單: 隨課指定
- 地點
- 各授課教師研究室
- 時間
- 每周三上午10點到12點
- 聯絡方式
- 電話或電子郵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