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際選修

115-1 選課時程

進行中

  • 初選第一階段 6/15/2026
  • 初選第二階段 6/22/2026
  • 校際選修 8/24/2026
  • 初選第三階段 8/31/2026
  • 開學後加退選 9/7/2026
  • 逾期加退選 9/21/2026
選課資源

司法實習(二)

Judicial Externship (II)

學期
108-1
學分
3 學分
當期課號
5168
永久課號
ITL5239
開課單位
科技法律研究所
授課教師
林志潔、金孟華
校區
光復
類別
選修
上課時間表
週二
Z
07:00–07:50
司法實習(二)
MB1063
3 節連堂
1
08:00–08:50
2
09:00–09:50

* 根據陽明交大上課時間表所列

概述

實實習生之任用以本校所頒布之學期期間、寒假、暑假期間為單位,工作時數應達160小時,以每日8小時計算,至少20日,實際工作時間由配屬之業師視其業務需要統籌規劃。 預期學習成果 1. 強化法律檢索及寫作能力 2. 透過觀察法庭活動,學習完整訴訟制度 3. 透過與指導法官的面談,深刻體認司法官生活全貌 4. 撰寫符合法院期待的文書及提出適當的口語表述

先修科目

需先修畢「司法實習一」課程,且表現良好,方得選修本課。 目前正擔任律師工作者不得選修本課。任職於企業,而該企業或集團內關係企業在法院有涉訟者,不得在該涉訟法院實習。

評分方式

學期作業: 實習生除應簽訂切結書,遵守保密義務及其他相關規定外,並應按日撰寫實習日誌,實習期滿繳交實習報告。 評量方法: 於任用期間終了,由配屬之法官及指導教師予以考核,合格者由本所授與學分。

Office Hours
時間
隨時以email向金孟華老師聯繫。mhchin@nct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