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際選修

115-1 選課時程

進行中

  • 初選第一階段 6/15/2026
  • 初選第二階段 6/22/2026
  • 校際選修 8/24/2026
  • 初選第三階段 8/31/2026
  • 開學後加退選 9/7/2026
  • 逾期加退選 9/21/2026
選課資源

民法總則

Civil Law: General Principles

學期
108-1
學分
3 學分
當期課號
5177
永久課號
ITL5309
開課單位
科技法律研究所碩士在職專班
授課教師
江浣翠
校區
光復
類別
選修
上課時間表
週一
A
18:30–19:20
民法總則
AB102
3 節連堂
B
19:30–20:20
C
20:30–21:20

* 根據陽明交大上課時間表所列

概述

課程概述: 民法總則係民法最基礎內容,民法總則的學習將對於後續民法的了解上占有重大的影響。讓同學對於民法掌握其基礎梗概乃本課程最主要的目的,本課程將以民法總則之法典脈絡作為內容介紹之依序,並輔以重要實務見解,探討常見的法律爭議問題及實務與學說見解,能更加深入了解民法規範內涵。本課程希望能使修課學生對民法整體有概括之認識,具備處理實際案例之基本能力,帶領學生順利進入民法的世界一探究竟。授課教師將講解相關基本概念,並配合實際案例之研討,訓練同學分析處理民法法律關係之能力。本課程之進行,將以研讀教科學、學術專論及討論最高法院判例、判決之方式進行,以理論與實例並重之方式,達到認識民法總則之學習目標。 學習目標: 1. 掌握民法總則之核心重點與特殊性 2. 對法規範(法條、學說、判決等)之分析、正確適用,具備基本的法律思考與解決問題能力。 3. 透過案例以檢視學說上民法總則以及實務上民法總則的運用和其兩者間的交互關係 預期學習成果: 1. 嫻熟民法總則之核心重點 2. 具備民法總則法條解釋能力與適用,以及了解民法總則最新實務見解。 3. 熟悉實例題之解析技巧和方式。 上課方式: 實體教室(本校大學部、碩士班同學需以實體教室上課為主,例外可利用本院同步與非同步上課之設備;學分班與專班同學選修可選擇同步或非同步方式上課)

先修科目

適合修讀對象:(專業能力、生活應用、國考準備、入學考試、其他考試或檢定、留學) 民法是法律專業入門的第一堂課,歡迎所有對進入法律專業有興趣的同學選修。民法總則課程雖然開放承認通識,但因為科法所必修課程之一,因此課程負擔會比法學緒論與智慧財產法概論等課程負擔重,請同學選修時務必留意。民法也是許多高普考等公務員考試,以及律師、司法官等法律相關專業人員考試的必考科目,選修本課程將了解民事財產法的基礎概念。 外文能力: 本課程無須具備外語能力。

教學方式

課程相關事項將透過E3教學平台適時發布,課程相關問題可透過教師信箱,與所辦行政助理(jca888@g2.nctu.edu.tw、03-5712121*57566)反應。 在職專班、博班學生符合申請資格者、及學分班學生,可以以下方式上課 :

評分方式

1. 上課參與分數4% 實體參與上課:本學期安排15堂課程,如果無法前來上課,請於上課開始前以電子郵件之方式,告知授課老師,cc課堂助教,並告知請假理由。除因緊急事務外,如缺席未於上課前依規定請假者,一次扣總分0.25分。 2.作業24% 本學期將有三次作業,一次八分,每次作業為一題申論題。 3.期中考試32% 期中考範圍:期中考前所教範圍。 4. 期末考成績:50% 期末考範圍:期中考後到期末考之間所教範圍。 期中考、期末考可以攜帶不含註解的小六法,不可參閱書籍、筆記或查閱電子器材。 考題主要為(但不限於)國家考試考古題,包含選擇題與實例題。

教科書

參考用書: (一)民法總則/ 王澤鑑 最新版

Office Hours
地點
教師研究室
時間
單數週週六下午1時30分至2時30分
聯絡方式
chiangwt@nct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