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論文寫作與研究方法
Legal Thesis Writing and Methodology
| 節 | 週六 |
|---|---|
4 11:10–12:00 | 法學論文寫作與研究方法 AB102 |
* 根據陽明交大上課時間表所列
本課程目的,除建立修習學員對法學研究方法理論的了解,更強調法學實證研究(empirical legal study)的重要性及其研究取向。藉由實際範本的討論、分析過程,引導學員如何凝聚法學問題意識,進而培養面對法學問題的思考方法。輔以琢磨法學論文的寫作技巧,以及法學資料庫Westlaw之檢索運用、Bluebook引註格式介紹,最終成果便在建立嚴謹的法學論證架構,供為未來論文寫作的完全整備。修課學生另可參酌[跨領域研究方法實習與應用]課程以供協助。 目標: 法學研究方法與質化量化研究方法的認識及基礎介紹。 成果: 1. 量化研究的能力,可進行法學研究 2. 質性訪談技巧之培養,有助未來面對實證研究需求時可使用 3. 對於法學資料庫如Westlaw、學術論文引注規則Bluebook等法學研究必備技能有清楚掌握 4. 上課方式..本課程內容,必須由授課老師現場指導操作,故上課方式以實體教室教學之方式進行。
本課程主要係培養法律人專業研究能力,較適合具有法學背景知識之學生選讀。此外,本課程係以社會科學研究方法探討法學議題,亦適合對法學研究有興趣之非法律人選讀。 本課程無先修科目之要求,惟需閱讀英文文本,故希望學生有基本英文能力
本課程主要將由教師講授法學研究基礎理論與論文寫作方法,並輔導修習學員比較分析中、外法學研究與實務案例。 課程資訊公告與問題反映 : 1.課程相關事項將透過E3教學平台適時發布,課程相關問題可與所辦行政助理(jca888@g2.nctu.edu.tw、03-5712121*57566)反應;亦可透過Email向教師(wenchenchang@nctu.edu.tw)及助教(ywchen.itl08g@nctu.edu.tw)聯繫。 2.非科法所學生因特殊情形需請假及補課者,須經授課教師同意,並自行處理錄音補課事宜。
本課程不舉行筆試。期末書面報告及課堂口頭報告討論為本課程成績評量標準。
- 法學研究方法
- 法學論文寫作
| 週次 | 主題 |
|---|---|
| 第 1 週 | 中秋節連假 不上課 |
| 第 2 週 | 本週不上課 |
| 第 3 週 | 本週上課二小時(10:10 ~ 12:00) 法學研究與論文寫作 |
| 第 4 週 | 本週不上課。 本日為10/11(五)國慶彈性放假之補班補課日。 |
| 第 5 週 | 國慶連假 不上課 |
| 第 6 週 | 本週上課二小時(10:10 ~ 12:00) 比較法論證 林超駿老師:試論大法官繼受外國法之特色與挑戰:影響繼受結果「質」的幾個關鍵 黃舒芃老師:比較法作為法學方法:以憲法領域之法比較為例 Big Questions Comparative Law Exploring the Comparative in Socio-Legal Studies Introduction |
| 第 7 週 | 本週上課二小時(10:10 ~ 12:00) Westlaw教學 講師:施軍宇 |
| 第 8 週 | 本週上課二小時(10:10 ~ 12:00) 前半堂:法學論文檢索及bluebook 後半堂:行為科學法學研究 More Behavioral vs. More Economic Approach: Explaining the Behavioral Divide between the United States and the European Union |
| 第 9 週 | 本週上課二小時(10:10 ~ 12:00) 專題演講(交大科法教授學術論壇) 法實證研究原理、方法與應用:以比較法為例 講者:中研院法律所 張永健老師 |
| 第 10 週 | 本週上課二小時(10:10 ~ 12:00) 實證方法介紹及在法學中的辯論 王鵬翔老師、張永健老師:經驗面向的規範意義-論實證研究在法學中的角色 何漢葳老師、張永健老師:法實證研究方法進階導論──固定效果、隨機效果、群聚標準誤 黃舒芃老師:數字會說話?-從大法官釋字第 584 號解釋談事實認定在規範違憲審查中的地位 黃舒芃老師:社會科學研究的民主意涵:美國法律唯實論的民主觀及其啟示 Qualitative Methods for Law Review Writing Using Empirical Methods to Study Legal Writing Why the Study of International Law Needs Experiments |
| 第 11 週 | 本週不上課 |
| 第 12 週 | 本週不上課 |
| 第 13 週 | 本週不上課 |
| 第 14 週 | 本週上課二小時(10:10 ~ 12:00) 期末報告 |
| 第 15 週 | 本週上課二小時(10:10 ~ 12:00) 期末報告 |
| 第 16 週 | 本週上課二小時(10:10 ~ 12:00) 期末報告 |
| 第 17 週 | 期末作業繳交 |
| 第 18 週 | 總統及國會選舉 |
一、中文部分: 張永健,法實證研究:原理、方法與應用 ,新學林(2019年5月16日) 胡幼慧,質性研究--理論、方法及本土女性研究實例, 巨流圖書公司(2008年4月1日) 王鵬翔、張永健,經驗面向的規範意義-論實證研究在法學中的角色,中研院法學期刊,第17期,2015年9月,第205-294頁。 何漢葳、張永健,法實證研究方法進階導論──固定效果、隨機效果、群聚標準誤,月旦法學雜誌,第259期,2016年12月,第167-181頁。 林超駿,試論大法官繼受外國法之特色與挑戰:影響繼受結果「質」的幾個關鍵,臺大法學論叢,第34卷第3期,地73-164頁。 黃舒芃,比較法作為法學方法:以憲法領域之法比較為例,月旦法學雜誌,第120 期,2005年4月,第183-198頁。 黃舒芃,社會科學研究的民主意涵:美國法律唯實論的民主觀及其啟示,政治與社會哲學評論,第25期,2008年6月,第1-30頁。 黃舒芃,數字會說話?-從大法官釋字第 584 號解釋談事實認定在規範違憲審查中的地位,中研院法學期刊,第1期,2007年9月,第1-43頁。 簡資修,論法律經濟分析之科學性,政治與社會哲學評論,第66期,2018年9月,第1-41頁。 二、英文部分: Anna di Robilant, Big Questions Comparative Law, 96 B.U.L Rev. 1325 (2016) Naomi Creutzfeldt; Agnieszka Kubal; Fernanda Pirie; Fernanda Pirie, Exploring the Comparative in Socio-Legal Studies, 12 Int'l J. L. Context 377 (2016) Philipp Hacker, More Behavioral vs. More Economic Approach: Explaining the Behavioral Divide between the United States and the European Union, 39 Hastings Int'l & Comp. L. Rev. 355 (2016) Katerina Linos; Melissa Carlson, Qualitative Methods for Law Review Writing, 84 U. Chi. L. Rev. 213 (2017) Shaun B. Spencer, Using Empirical Methods to Study Legal Writing, 20 Legal Writing: J. Legal Writing Inst. 141 (2015) Adam Chilton; Dustin Tingley, Why the Study of International Law Needs Experiments, 52 Colum. J. Transnat'l L. 173 (2013)
- 時間
- 課前及課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