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際選修

115-1 選課時程

進行中

  • 初選第一階段 6/15/2026
  • 初選第二階段 6/22/2026
  • 校際選修 8/24/2026
  • 初選第三階段 8/31/2026
  • 開學後加退選 9/7/2026
  • 逾期加退選 9/21/2026
選課資源

研究對象權益之保障與法律議題

Protection of Research Subjects Rights and Legal Issues

學期
108-2
學分
3 學分
當期課號
5123
永久課號
IIE5056
開課單位
生醫工程研究所
授課教師
蕭子健、薛美蓮
校區
光復
類別
選修
上課時間表
週一
5
13:20–14:10
研究對象權益之保障與法律議題
EE113
3 節連堂
6
14:20–15:10
7
15:30–16:20

* 根據陽明交大上課時間表所列

概述

一、課程目標 1.瞭解以「人」為研究對象之倫理與法規 2.探討研究對象權益保護之實務案例 3.學習研究計畫審查內容及參與者同意書之撰寫 二、課程概述 保護以「人」為研究對象之權益,已成為研究者應遵守的普世價值。我國於2011年12月28日公布施行之《人體研究法》,即是落實人體研究有關研究對象之保護,並且要求研究者進行研究前,應擬定研究計畫,經倫理審查委員會審查通過,始可為之。再者,以「人」為研究對象之相關法規,尚有《醫療法》、《人體試驗管理辦法》、《藥品優良臨床試驗準則》、《醫療器材管理法》、《醫療器材優良臨床試驗作業規範》、《人體生物資料庫管理條例》、《個人資料保護法》,故研究者進行研究時,亦應注意上述法規有關研究對象保護之特別規定,以免觸犯法令規定。是以,本課程首先是要讓學生瞭解研究倫理概念與相關規範,包括研究倫理之源起、原則與法令,以重視研究倫理之重要性。其次,透過實務案例之討論與分析,讓學生認識有關研究對象權益保護之法規內容,避免違反法令規定。最後,協助學生撰寫研究計畫書與參與者同意書,以申請倫理審查委員會之審查。 本課程設計包括:1. 以「人」為研究對象之研究倫理與相關法規的講授。2.個人書面報告及討論。3.專家演講研究倫理相關議題。希冀同學進行有關「人」的研究行為符合研究倫理與相關法規之規定,並且有撰寫研究計畫書與參與者同意書之能力,獲得倫理審查委員會之審查通過,讓研究行為具有正當性及合法性。課程適合研究所同學與大學部專題研究生選修。

先修科目

評分方式

課堂表現 20%,閱讀心得20%,考試 30%,期末報告30%

週次計畫
週次主題
第 1 週課程介紹
第 2 週研究倫理概念與相關規範
第 3 週人體研究:人體研究法與實務案例分析
第 4 週原住民族研究倫理
第 5 週我國醫療器材臨床試驗送審及執行須知
第 6 週學校放假
第 7 週人工智慧研究之研究倫理議題與審查考量
第 8 週易受傷害族群研究倫理
第 9 週學生為研究對象之倫理
第 10 週研究倫理與個人資料保護法規
第 11 週專題演講
第 12 週人體試驗之倫理與法規
第 13 週臨床試驗之研究倫理與法規
第 14 週資料庫研究之倫理與法規
第 15 週研究之利益衝突與處理
第 16 週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倫理
第 17 週考試
第 18 週期末報告
教科書

王乃彥(2018)。臨床試驗與受試者保障。月旦醫事法報告,15,135-145。 何建志(2016)。醫療法律與醫學倫理。臺北:元照。 吳筱涵、陳雅萍(2018)。剖析醫療器材管理法草案:醫療器材定義之修法問題探討。月旦醫事法報告,15,7-22。 李兆環(2018)。鳥瞰臺灣醫療器材之規範:以醫療器材管理法草案為中心。月旦醫事法報告,15,23-40。 施正鋒(2013)。原住民族知識生產與研究倫理。台灣原住民族研究學報,3(3),1-30。 許育典、林修睿(2015)。研究倫理作為研究自由的內在界限--以生物資料庫的原住民族基因研究為核心。東海大學法學研究,47,75-129。 陸翔寧(2014)。我倫理:人體研究倫理審查。臺北:九州。 黃惠敏(2013)。個人資料保護法於人體研究活動之適用。萬國法律 188,76-89。 劉宏恩(2009)。基因科技倫理與法律:生物醫學研究的自律、他律與國家規範。臺北:五南。 蕭家捷、賴文智(2013)。個人資料保護法Q&A。臺北:元照。 戴正德、林明濱(2012)。人體研究倫理的理念與實踐。臺北:教育部。 嚴祥鸞、余漢儀、周雅容、畢恆達、胡幼慧(2015)。危險與祕密:研究倫理。臺北:三民。 Sales, B. D. , Folkman, S. (2009)研究倫理:以人為受試對象。 (李是慰譯)。臺北:五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