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法遵實習
Legal & Compliance Internship
學期
108-2
學分
3
學分
當期課號
5180
永久課號
ITL5302
開課單位
科技法律研究所
授課教師
金孟華
校區
光復
類別
選修
上課時間表
| 節 | 週四 |
|---|---|
Z 07:00–07:50 | 法務法遵實習 MB1063 3 節連堂 |
1 08:00–08:50 | |
2 09:00–09:50 |
* 根據陽明交大上課時間表所列
概述
實習生之任用以本校所頒布之學期期間、寒假、暑假期間為單位,工作時數應達160小時,以每日8小時計算,至少20日。實際工作時間由實習單位之業師視其業務需要統籌規劃。實習者期末應撰寫一份十五頁以上之報告,針對實習期間遇到的問題作出討論。 學習目標: 一、透過實際觀察參與,學習實務工作 二、強化法律檢索及寫作能力 三、瞭解不同法律相關職業之工作環境及生活狀況
先修科目
本課程是綜合「冤獄平反協會實習」、「弘理法律事務所實習」、「常盈國際法律事務所」、「國泰金控實習」、「台達電企業法務實習」之課程。 先修要求: 一、弘理法律事務所實習: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訴訟實務書狀撰寫 二、國泰金控實習.. 1、必修..訴訟實務與書狀撰寫、金融法律與監理 2、選修(五選二)..企業財經法律、公司律師整合訓練 、台灣金融個案分析、白領犯罪與財經刑法、證券交易法專題。 三、台達電企業法務暑期實習:美國契約法?托福成績 iBT 95分以上尤佳。(每年三月以前提出申請) 四、冤獄平反協會實習:刑法總則、刑法分則、刑事訴訟法 五、新竹市政府法律諮詢助理實習: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訴訟實務書狀撰寫
評分方式
學期作業:實習生除應簽訂切結書,遵守保密義務及其他相關規定外,並應按日撰寫實習日誌,按時繳交期中報告,實習期滿繳交十五頁以上之期末報告。 評量方法:於任用期間終了,由配屬之業師及指導教師予以考核,合格者由本所授與學分。
Office Hours
- 時間
- 隨時以email聯繫金孟華助理教授:mhchin@nct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