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實務運用
Practical Application of Administrative Laws
| 節 | 週三 |
|---|---|
A 18:30–19:20 | 行政法實務運用 圖書室 2 節連堂 |
B 19:30–20:20 |
* 根據陽明交大上課時間表所列
本課程將藉由訴願決定、行政法院判決、最高行政法院決議、大法官解釋等實務案例說明及討論,提高同學分析行政法問題的能力,並具備處理行政法實際案例之基本能力。
除行政法本身外,因行政法與憲法息息相關,許多行政法原則均源自於憲法,修課同學如果欠缺對於憲法的基本認識,建議自行充實,可更容易掌握本課程內容。 先修課程 : 學者者毋須先修課程。
1. 課程相關事項將透過E3教學平台適時發布,課程相關問題可透過教師信箱(kevin660214@yahoo.com.tw),或與所辦行政助理反應(jca888@g2.nctu.edu.tw)。 2.非科法所學生因特殊情形需請假及補課者,須經授課教師同意,並自行處理錄音補課事宜。 科法所在職專班、博班學生符合申請資格者、及學分班學生,可以以下方式上課 : 網路同步教學 : 1. 報告方式 : 線上報告、實體教室報告、錄影報告 2. 出席率計算方式 : (Adobe平台線上登入點名):以登入同步教學平台,線上助教點名為準。 網路非同步教學 : 1.報告方式 : (回覆E3平台錄影問題、Adobe平台登入紀錄) :以E3平台提出之問題為準,詳如下說明: 每週上課前必須聽完前一週上課錄影內容。為了確保此點按時達成,並且瞭解遠距同學對於上課內容的理解狀況、能否跟上進度等,非同步上課同學在每週上課時間到來之前,必須就上週上課進度的內容提出一個問題,貼在e3平台的討論區,以取代實際課堂參與,並且代替上課簽到。若當週確有不可避免之情事,無法按時就上週上課進度提出問題,可以事先請假,但必須在事後補上,不得豁免而不提出。若有漏未提出問題者,少一次扣期末成績一分。有意以此方式上課者,請事先向任課老師以及課程助教登記。 2. 出席率計算方式 : 以登入非同步教學平台紀錄為準。
1.期中考(30%):長度為3小時,以實際案例作為考試題型,訓練同學充分瞭解行政法上重要制度、概念及原理原則之操作方式,以及掌握實務見解之能力。 2.期末考(60%):長度為3小時,涵蓋本課程所有上課內容,題型方面亦採取實際案例,測試同學運用課堂所學,分析處理實際行政法問題的能力。 3.上課參與(實體):作為加減分之依據,上課參與特別積極或是特別不用心者,將在5%範圍內加減分。上課缺席三次以上者,無論是否事先請假,從第四次開始,每缺席一次扣學期總成績一分。 上課參與(網路同步):修課學生可於同步教學平台上提出心得或問題,上課參與加減分標準與出缺席規定,同實體上課學生。 上課參與(網路非同步):修課學生自第二周起,每次上課前於E3平台就前次上課內容提出一個問題,以參與課程互動,並供授課老師瞭解非同步同學吸收理解狀況。 預期學習成果如何評量: 本課程之作業、期中考與期末考,內容分別涵蓋行政法上重要基本原則之意義,以及重要實務見解之操作運用,並一致採取實際案例作為習作或是考試測驗題型,以檢驗個別同學對於預期學習成果第1項至第3項之達成程度。
- 行政程序法
- 行政救濟法
- 行政罰法
- 行政法原理
| 週次 | 主題 |
|---|---|
| 第 1 週 | 行政法院拒絕適用違法行政命令之實務案例 法規不溯及既往之實務案例 |
| 第 2 週 | 比例原則之實務案例 |
| 第 3 週 | 比例原則之實務案例 |
| 第 4 週 | 不當聯結禁止原則之實務運用 平等原則之實務案例 |
| 第 5 週 | 信賴保護原則之實務案例 行政行為明確性原則之實務案例 |
| 第 6 週 | 正當法律程序之實務案例 客觀注意原則之實務案例 |
| 第 7 週 | 期待可能性原則之實務案例 法律明確性原則與不確定法律概念之實務案例 |
| 第 8 週 | 行政契約之實務案例 |
| 第 9 週 | 管轄法定之實務案例 行政調查之實務案例 |
| 第 10 週 | 反射利益與主觀公權利之實務案例 |
| 第 11 週 | 停止執行與假處分之實務案例 |
| 第 12 週 | 行政罰違規行為數認定標準之實務案例 |
| 第 13 週 | 裁罰基準之實務案例 禁止錯誤之實務案例 |
| 第 14 週 | 行政罰裁處權時效之實務案例 |
| 第 15 週 | 行政罰連續處罰之實務案例 |
| 第 16 週 | 行政罰不法利得追繳之實務案例 不利益變更禁止原則之實務案例 |
| 第 17 週 | 行政罰狀態責任之實務案例 |
| 第 18 週 | 期末報告 |
本課程使用吳庚、盛子龍教授所著行政法之理論與實務作為推薦教科書(下列書目第1本),供同學課前預習、自我複習,輔助理解上課內容及準備作業、考試之用,可以集體團購或自行取得。如需難易程度與之相近的其他參考資料,可考慮書目第2本李惠宗教授著作。如果需要更進階深入的參考資料,或為準備法律類科之行政法考試,簡明者可參考書目第3本吳志光教授著作,詳細者可考慮採用書目第4本陳敏教授著作。 每次上課時請攜帶行政程序法、訴願法、行政訴訟法、行政罰法、國家賠償法等法條,以供參照。授課教師將擷選與課程進度相關之行政法案例,作為上課說明及討論題材,請於上課前先行閱讀。並將另外檢選合適之其他補充教材,透過e3平台提供給同學參考。 書目: 1. 吳庚、盛子龍,行政法之理論與實務,台北:三民,增訂15版,2017年9月。 2. 李惠宗,行政法要義,台北:元照。 3. 吳志光,行政法,台北:新學林。 陳敏,行政法總論,台北:新學林。
- 時間
- 每周課程結束後
- 聯絡方式
- kevin660214@yahoo.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