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際選修

115-1 選課時程

進行中

  • 初選第一階段 6/15/2026
  • 初選第二階段 6/22/2026
  • 校際選修 8/24/2026
  • 初選第三階段 8/31/2026
  • 開學後加退選 9/7/2026
  • 逾期加退選 9/21/2026
選課資源

證券交易法專題

Special Topics on Securities Regulations

學期
109-1
學分
2 學分
當期課號
5170
永久課號
ITL5214
開課單位
科技法律研究所碩士在職專班
授課教師
賴英照
校區
光復
類別
選修
上課時間表
週四
7
15:30–16:20
證券交易法專題
MB1069
2 節連堂
8
16:30–17:20

* 根據陽明交大上課時間表所列

概述

證券交易法為公司法之特別法,主要內容包括:公司治理、內線交易、操縱市場、證券詐欺、資訊不實、民事及刑事責任等。由於大型公司均屬公開發行公司,應受證券交易法規範,且其內容往往變更公司法之規定,其重要性不言可喻。 本課程重視下列事項:1.證券交易法的立法目的,規範內容,及實務執行情形。2.法學方法及法律分析能力。3.企業社會責任及倫理觀念。

先修科目

以修畢公司法者優先

評分方式

1學期作業 學生須撰寫研究報告。 2.考試狀況 無。 3.評量方法 1.研究報告(80%);2.課堂表現(20%) 4.教學方法及教學相關配合事項(如網站、助教、圖書講義及資料庫等) 原則上使用Power Point,請準備投影機。

課程大綱
  • 第一章 公司治理與企業社會責任
  • 第二章 內線交易
  • 第三章 操縱市場
  • 第四章 民事賠償責任
  • 第五章 證券詐欺、資訊不實與掏空資產
週次計畫
週次主題
第 1 週公司治理與企業社會責任 第一節 公司為何而治理,為誰而治理:企業社會責任問題 第二節 如何治理: 1、 獨立董事 2、 審計委員會 3、 薪酬委員會 4、 相關問題
第 2 週公司治理與企業社會責任 第一節 公司為何而治理,為誰而治理:企業社會責任問題 第二節 如何治理: 1、 獨立董事 2、 審計委員會 3、 薪酬委員會 4、 相關問題
第 3 週公司治理與企業社會責任 第一節 公司為何而治理,為誰而治理:企業社會責任問題 第二節 如何治理: 1、 獨立董事 2、 審計委員會 3、 薪酬委員會 4、 相關問題
第 4 週內線交易 第一節 導論 第二節 適用範圍 第三節 內部人 第四節 內線消息 第五節 非自發性買賣與金融機構 第六節 刑事責任 第七節 民事責任
第 5 週國慶日放假
第 6 週內線交易 第一節 導論 第二節 適用範圍 第三節 內部人 第四節 內線消息 第五節 非自發性買賣與金融機構 第六節 刑事責任 第七節 民事責任
第 7 週內線交易 第一節 導論 第二節 適用範圍 第三節 內部人 第四節 內線消息 第五節 非自發性買賣與金融機構 第六節 刑事責任 第七節 民事責任
第 8 週內線交易 第一節 導論 第二節 適用範圍 第三節 內部人 第四節 內線消息 第五節 非自發性買賣與金融機構 第六節 刑事責任 第七節 民事責任
第 9 週操縱市場 第一節 立法意旨 第二節 不履行交割 第三節 沖洗買賣與相對委託 第四節 意圖抬高或壓低證券價格而為連續買賣 第五節 散布流言或不實資料 第六節 其他操縱行為 第七節 操縱與詐欺、安定操作及公司買回股份 第八節 民事責任
第 10 週操縱市場 第一節 立法意旨 第二節 不履行交割 第三節 沖洗買賣與相對委託 第四節 意圖抬高或壓低證券價格而為連續買賣 第五節 散布流言或不實資料 第六節 其他操縱行為 第七節 操縱與詐欺、安定操作及公司買回股份 第八節 民事責任
第 11 週操縱市場 第一節 立法意旨 第二節 不履行交割 第三節 沖洗買賣與相對委託 第四節 意圖抬高或壓低證券價格而為連續買賣 第五節 散布流言或不實資料 第六節 其他操縱行為 第七節 操縱與詐欺、安定操作及公司買回股份 第八節 民事責任
第 12 週民事賠償責任 第一節 證券詐欺與資訊不實 第二節 公開說明書 第三節 時效 第四節 契約簽訂方式 第五節 撤銷權 第六節 團體訴訟與專業法庭 第七節 仲裁
第 13 週民事賠償責任 第一節 證券詐欺與資訊不實 第二節 公開說明書 第三節 時效 第四節 契約簽訂方式 第五節 撤銷權 第六節 團體訴訟與專業法庭 第七節 仲裁
第 14 週民事賠償責任 第一節 證券詐欺與資訊不實 第二節 公開說明書 第三節 時效 第四節 契約簽訂方式 第五節 撤銷權 第六節 團體訴訟與專業法庭 第七節 仲裁
第 15 週民事賠償責任 第一節 證券詐欺與資訊不實 第二節 公開說明書 第三節 時效 第四節 契約簽訂方式 第五節 撤銷權 第六節 團體訴訟與專業法庭 第七節 仲裁
第 16 週刑事責任:證券詐欺、資訊不實與掏空資產 第一節 白領犯罪 第二節 證券詐欺—第20 條第1項及第171 條 第三節 資訊不實—第20條第2項、第171條及第174條 第四節 掏空資產 第五節 相關配套措施
第 17 週刑事責任:證券詐欺、資訊不實與掏空資產 第一節 白領犯罪 第二節 證券詐欺—第20 條第1項及第171 條 第三節 資訊不實—第20條第2項、第171條及第174條 第四節 掏空資產 第五節 相關配套措施
第 18 週期末考
教科書

賴英照:最新證券交易法解析(2017年9月三版二刷) 賴英照:誰怕內線交易(2017年10月初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