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法
Internet Law
| 節 | 週四 |
|---|---|
A 18:30–19:20 | 網路法 EE623 2 節連堂 |
B 19:30–20:20 |
* 根據陽明交大上課時間表所列
1.課程概述:網際網路雖已非處於幼兒時期,但真正開始大量被使用卻是1990年代中期。在數位資訊暨通訊科技提供便捷且快速的溝通與資訊傳遞平台,加上網際網路內容運用之多元發展下,網路已成為我們生活極重要的一環,甚至對某些人而言,在虛擬的網路世界所建構的人際網絡及其間的活動,甚至成為其生活最主要的部分。網際網路發展至今,如同人們所預期的,它正發揮巨大的影響力,而其主要原因在於其無疆域限制且極快速的訊息傳遞能力。 然而,網路雖然帶給我們許多的便利與自由,但另一方面網路也因其不受拘束的、任性的、無懼的、實驗性的特性,也讓我們處於個人資料外洩、名譽或權利受損的風險中。不僅實體世界中可能發生的隱私洩漏疑慮、契約交易糾紛、資料竊取及毀謗等侵權事件,甚至色情、詐欺等刑事犯罪,在虛擬網路世界也同樣發生,更因為網路所有資訊存取快速及匿名的特性,創作被抄襲及隨意分享、惡意傳遞病毒、破解防護機制、實施技術性攻擊等為虛擬世界所專有或更超越實體世界所造成的影響。是否該繼續任其自由發展,而不受規範,或者規範是否以制定法律為限,在法律管轄仍有疆界限制的實體世界規則下,各國如何發展出和諧且共同遵守的原則,或進一步需要發展出網路社群所共同遵守且跨實體領域的社會規範,值得參與網路虛擬世界建構的我們一起來思考。 2.主要課程內容包括: (1)網路競爭管制、網路交易 (2)網路與言論自由 (3)資訊安全與個資隱私 (4)網路犯罪 (5)網路治理 3.學習目標: (1)從法律、社會規範、技術及市場等不同面向,對於網路行為秩序應該如何建構,形成提綱挈領的理解與認識。 (2)掌握網際網路相關之重要法律議題,以及當今主要國家所採取的規範架構。 (3)瞭解虛擬世界法律議題與通常環境法律議題之主要區別與結構性差異。 4.預期學習成果: (1)在期末競賽及書面報告中,學生將展現出對於政府管制、市場競爭與虛擬世界自由運作等幾種不同的政策規範手段,在不同情況下可能發揮的不同功能,以及兩者之間應該如何交互為用,以達到適當的平衡狀態,具備清楚正確的認識。 (2)透過本課之學習,學生將具體瞭解網際網路法律議題之發展前景與現況問題,並能進一步思考掌握其問題根源與可能出路。 (3)經由課堂討論以及教師講解,引領學生進行批判性分析與洞察力訓練。學生於課程結束時,將可培養出對於實際個案之分析討論能力。
1.適合修讀對象: 網際網路乃是便捷且快速的溝通與資訊傳遞平台,已經進入到社會各階級人士的日常生活之中,成為現代生活的重要層面。當今各種產業也大量運用網際網路進行各種經營行為,現代人可說不論生活、休憩或是工作上,都充滿了網際網路的相關議題。本課程透過具體案例之介紹,提供多面向且與時俱進的網路法律議題探討,讓修習者對於當前網路法律的重要課題獲得正確而廣泛的認識與分析能力。 2.學生背景 : 大學或專科畢業。 3.先修科目或先備能力: 無論有無法律相關背景均可選修,無先修科目要求。
教學方法及教學相關配合事項(如助教、網站或圖書及資料庫等) 課程相關事項將透過E3教學平台適時發布。 課程資訊公告與問題反映 : (E3、助教、資料庫、網站、討論區、補課方式) (1)課程相關事項將透過E3教學平台適時發布,課程相關問題可透過教師信箱,與所辦行政助理反應。 (2)非科法所學生因特殊情形需請假及補課者,須經授課教師同意,並自行處理錄音補課事宜。
(1) 期末簡報錄影(50%):同學於期末針對個人報告研究之議題製作成簡報錄影(10min以內),並上傳至E3平台(deadline:12/17)。針對簡報內容會由老師評量及同學間互評,並擇優參加12/24期末競賽。 (2) 期末書面報告(50%):針對個人研究內容製作文書報告,並上傳至E3平台(deadline:1/22),並由授課教師評量。科法所同學應完成6千字以上書面報告;大學部同學為4千字以上。 (3)上課參與(實體):作為加減分之依據,上課參與特別積極或是特別冷漠不用心者,將在10%範圍內加減分。上課缺席三次以上者,無論是否事先請假,從第四次開始,每缺席一次扣學期總成績一分。上課參與(網路同步及非同步):修課學生可於同步教學平台上提出心得或問題,上課參與加減分標準與出缺席規定,同實體上課學生。
- 課程介紹
- 網路競爭管制、網路交易
- 網路與言論自由
- 資訊安全與個資隱私
- 網路犯罪
- 網路治理
- 期末競賽
| 週次 | 主題 |
|---|---|
| 第 1 週 | 課程介紹(2小時) |
| 第 2 週 | 網路與競爭管制。講師:莊弘鈺老師(2小時) |
| 第 3 週 | 中秋節放假 |
| 第 4 週 | 網路交易。講師:黃于珊律師(3小時) |
| 第 5 週 | 網路與言論自由。講師:張兆恬老師(3小時) |
| 第 6 週 | 資訊安全。講師:黃于珊律師(3小時) |
| 第 7 週 | 隱私與個資(1):GDPR與個資法、個資外洩及個資的利用。講師:蕭奕弘檢察官(3小時) |
| 第 8 週 | 隱私與個資(2):健保資料庫與雲端病歷;人工智慧與隱私。講師:蕭奕弘檢察官(3小時) |
| 第 9 週 | 網路犯罪(1):網路犯罪概觀、數位蒐證與扣押。講師:蕭奕弘檢察官(3小時) |
| 第 10 週 | 網路犯罪(2):數位蒐證與扣押、數位鑑識。講師:蕭奕弘檢察官(3小時) |
| 第 11 週 | 機構參訪-調查局(8:00-13:00) |
| 第 12 週 | 網路治理(1):網路治理之公、私部門協力(3小時)。講師:蔡志宏庭長 @台北教室 |
| 第 13 週 | 網路治理(2):ICANN組織及其運作(3小時) 。講師:蔡志宏庭長 @台北教室 |
| 第 14 週 | 網路治理(3):私部門建制之權利保護機制(3小時) 。講師:蔡志宏庭長 @台北教室 |
| 第 15 週 | 期末簡報錄影deadline(不上課) |
| 第 16 週 | 期末競賽 |
課程自備講義及教材
- 地點
- 科法所圖書室
- 時間
- 本課程上課前後
- 聯絡方式
- Email: hyjuang@g2.nct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