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經濟與資通訊法律
Digital Economy And Information Technology Law
| 節 | 週二 |
|---|---|
A 18:30–19:20 | 數位經濟與資通訊法律 AB102 2 節連堂 |
B 19:30–20:20 |
* 根據陽明交大上課時間表所列
本課程為資通訊法律領域之基礎課程,由多位老師共同授課,以提供較為完整、全面的教學內容。課程內容主要包括:網路犯罪、數位貿易、平台經濟、區塊鏈法律、網路治理、政策制定、勞動法制等主題。希望藉此課程,使學生意識到數位經濟時代下資通訊法律的重要性,並引發未來學習、研究的興趣,進而選修個別相關的人工智慧、電子商務、隱私權、網路法、金融監理等資通訊法課程。 學習目標: 1. 學習並意識數位新科技可能引發的法律爭議 2. 認識外國相關立法例、實務判決、學術研討現況 3. 研討如何將外國相關研究應用於我國現行的實務與產業 預期成果: 1. 了解資通訊科技的新興法律問題,並作為未來修課、研究、職涯的方向 2. 透過課程文獻閱讀,與講者專家交流討論,能對未來相關產業、政府政策,進行分析思辯
1. 適合修讀對象:本課程屬於資通訊法律領域的基礎課程,以廣度及深度兼俱的方式,探討數位經濟時代相關資通訊法律議題,適合(未來)從事資通訊產業實務工作或研究者選修。 2. 學生背景:大學或專科畢業,或是交大或台聯大各系所同學。 3. 先修科目或先備能力:本課程無須修畢相關課程。 4. 外文能力:本課程內容及期末內容須閱讀外文資料。
教學方法及教學相關配合事項(如網站、助教、圖書講義及資料庫等) 課程相關事項將透過E3教學平台適時發布。 課程資訊公告與問題反映 : 1.課程相關事項將透過E3教學平台適時發布,課程相關問題可透過教師信箱,與所辦行政助理(jca888@g2.nctu.edu.tw、03-5131587)反應。 2.非科法所學生因特殊情形需請假及補課者,須經授課教師同意,並自行處理錄音補課事宜。 科法所在職專班學生符合申請資格者、及學分班學生,可以以下方式上課: 網路同步教學: 1. 報告方式:若需要口頭報告,以實體教室報告為原則。專班學生若欲採錄影或線上報告方式,必須先徵得授課教師同意。 2. 出席率計算方式:以登入同步教學平台,線上助教點名為準。
1.期末影片(40%):修課同學須於撰寫期末報告前,以ppt錄影將報告內容及方向製作成10分鐘以內之投影片,供老師點評及同學互評,以利期末報告撰寫。deadline為6月8日。 2.期末報告(60%):修課同學須於學期末繳交一份期末報告,字數為6000字以上。主題可選定課程中任一相關主題進行探討。deadline為6月30日。 3.上課參與(實體):作為加減分之依據,上課參與特別積極或是特別冷漠不用心者,將在10%範圍內加減分。上課缺席三次以上者,無論是否事先請假,從第四次開始,每缺席一次扣學期總成績一分。 上課參與(網路同步):修課學生可於同步教學平台上提出心得或問題,上課參與加減分標準與出缺席規定,同實體上課學生。
- 課程介紹
- 網路犯罪
- 數位貿易
- 平台經濟
- 區塊鏈與法律
- 網路治理
- 政策制定
- 勞動法制
- 期末報告
| 週次 | 主題 |
|---|---|
| 第 1 週 | 課程介紹;講者:陳在方老師、施明遠老師、莊弘鈺老師(陽明交大科法所) |
| 第 2 週 | 通訊監察與科技偵查;講者:蕭奕弘檢察官(台北地檢署) |
| 第 3 週 | 數位證據與數位鑑識;講者:蕭奕弘檢察官(台北地檢署) |
| 第 4 週 | AI參與國家安全決策的現狀與挑戰—以美國自主武器系統和巨量數據監控為例;講者:林昕璇老師(文大法律系) |
| 第 5 週 | 資料跨境傳輸與在地化;講者:陳在方老師(陽明交大科法所) |
| 第 6 週 | 數位貿易;講者:陳在方老師(陽明交大科法所) |
| 第 7 週 | 電子商務與跨國租稅;講者:陳衍任老師(台科大專利所) |
| 第 8 週 | 平台侵權責任;講者:莊弘鈺老師(陽明交大科法所) |
| 第 9 週 | 區塊鏈與法律;講者:施明遠老師(陽明交大科法所) |
| 第 10 週 | 區塊鏈與法律;講者:施明遠老師(陽明交大科法所) |
| 第 11 週 | 域名扣押與沒收;講者:蔡志宏庭長(士林地院) |
| 第 12 週 | 不上課 |
| 第 13 週 | 全球網際網路之海纜佈設與管理域名;講者:黃勝雄執行長(TWNIC) |
| 第 14 週 | 官民協作的立法政策;講者:簡德源參議(行政院) |
| 第 15 週 | 數位時代之勞動保護;講者:邱羽凡老師(陽明交大科法所) |
| 第 16 週 | 期末影片評分;講者:陳在方老師、施明遠老師、莊弘鈺老師(陽明交大科法所) |
| 第 17 週 | 期末競賽;講者:陳在方老師、施明遠老師、莊弘鈺老師(陽明交大科法所) |
| 第 18 週 | 期末報告deadline |
無指定教科書,參考資料將於課堂中介紹。
- 地點
- 科法所圖書室
- 時間
- 本課程上課前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