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法遵實習 (二)
Legal & Compliance Internship (II)
學期
109-2
學分
3
學分
當期課號
5212
永久課號
ITL5585
開課單位
科技法律研究所
授課教師
林志潔、金孟華
校區
光復
類別
選修
上課時間表
| 節 | 週日 |
|---|---|
Z 07:00–07:50 | 法務法遵實習 (二) MB1063 3 節連堂 |
1 08:00–08:50 | |
2 09:00–09:50 |
* 根據陽明交大上課時間表所列
概述
實習生之任用以本校所頒布之學期期間、寒假、暑假期間為單位,工作時數應達160小時,以每日8小時計算,至少20日。實際工作時間由實習單位之業師視其業務需要統籌規劃。實習者期末應撰寫一份十頁以上之報告,針對實習期間遇到的問題作出討論。 學習目標: 一、透過實際觀察參與,學習實務工作 二、強化法律檢索及寫作能力 三、瞭解不同法律相關職業之工作環境及生活狀況
先修科目
本課程是綜合「冤獄平反協會實習」、「弘理法律事務所實習」、「常盈國際法律事務所」、「國泰金控實習」、「新竹理律法律事務所」、「寰瀛法律事務所」、「新竹市府法律諮詢實習」、「台達電企業法務實習」之課程。 開放實習單位與先修課程要求以學期開始前之實習公告為主。
評分方式
學期作業:實習生除應簽訂切結書,遵守保密義務及其他相關規定外,並應按日撰寫實習日誌,按時繳交期末報告。 評量方法:於任用期間終了,由配屬之業師及指導教師予以考核,合格者由本所授與學分。
Office Hours
- 時間
- 隨時以email聯繫金孟華助理教授:mhchin@nct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