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樂進階演奏(一)
Advanced Instrumental Performance I
學期
110-1
學分
1
學分
當期課號
1649
永久課號
DOH3001
開課單位
人文社會學院院本部
授課教師
許佳穎、辛幸純
類別
選修
概述
每學期開課,需通過檢定才可修習(前一學期第5周前提出:請於110/10/15前提出申請並告知檢定科目;請mail到xiangjunfu@arch.nctu.edu.tw),修習音樂個別指導課程者收取音樂個別指導費。 累進修習規定請參閱實施要點。 109跨域學程器樂修課檢定考試規定如下,目前樂器別限鋼琴及小提琴。 檢定當天 1. 書面資料包含 (1)音樂相關背景,例如:學習歷程、師承。 (2)學過的曲目。 2. 鋼琴: (1) 一首巴赫 (J. S. Bach) 作品/樂章,或一首練習曲。 (2) 兩首對比性樂曲或樂章。 3. 小提琴: (1) 巴赫 (J. S. Bach):一個樂章無伴奏奏鳴曲或組曲。 (2) 一首自選曲 (曲長需5分鐘以上)。 原則上,10-11月進行檢定,詳細時間將另行通知。
評分方式
器樂進階演奏小提琴組副修期末考曲目規定: 副修:一首超過5分鐘之完整樂章或曲目。 器樂進階演奏鋼琴組副修期末考曲目規定: 副修:一首超過5分鐘之完整樂章或曲目。 平時分數占總成績30% 期末檢定分數占總成績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