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際選修

115-1 選課時程

進行中

  • 初選第一階段 6/15/2026
  • 初選第二階段 6/22/2026
  • 校際選修 8/24/2026
  • 初選第三階段 8/31/2026
  • 開學後加退選 9/7/2026
  • 逾期加退選 9/21/2026
選課資源

國際財經法案例研析

Case Analysis of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law

學期
110-1
學分
3 學分
當期課號
5174
永久課號
ITL5252
開課單位
科技法律研究所碩士在職專班
授課教師
林建中、林志潔、施明遠、邱羽凡、陳肇鴻、金孟華
校區
光復
類別
選修
上課時間表
週三
A
18:30–19:20
國際財經法案例研析
MB1069
3 節連堂
B
19:30–20:20
C
20:30–21:20

* 根據陽明交大上課時間表所列

概述

藉由法院判決之閱讀與摘要之製作,培養學生對於財經法領域法律爭議理解與解決之能力。並透過相關最新文獻之研讀與分析,瞭解財經法領域發展趨勢,並學習整理判決摘要之研究方法。 主要課程內容包括: 1. 公司證券法案例研究導論 2. 保險法案例研析 3. 國際投資法法案例研析 4. 白領犯罪案例研析 學習目標: 1. 掌握財經法之最新發展趨勢 2. 瞭解財經法當前重要判決見解 3. 學習判決之深入解析與案例研究方法 預期學習成果: 1. 明瞭各國訴訟體系之運作現況 2. 熟悉財經重要議題之發展背景與最新趨勢 3. 養成獨立進行英文判決研究之能力 上課方式..實體教室

先修科目

***本學期上課內容於第一次上課時公布*** 適合修讀對象:(專業能力、生活應用、國考準備、入學考試、其他考試或檢定、留學) 本課程之性質為財經法領域進階研究課程,故除了適合已具備基礎財經法領域知識或以財經法領域為研究重心之法研所研究生修讀,亦適合從事財經領域之律師、司法人員、企業法務人員或對於國際財經法有深厚興趣之同學修習。此外,本課程係透過大量閱讀與討論英文案例之進行教學,故對於有意出國留學且研究財經法領域之人,就事前準備與實力累積等方面,將提供相當大之幫助。 學生背景 : 本課程需進行複雜案例的研究,需具備財經法基本相關程序、研究、搜尋判決等法律體系知識。修課同學如果欠缺上述方面的基本認識,需要在上課過程中自行加以充實,才能完全吸收瞭解本課程。 先修課程 : 本課程為財經法領域之案例研習課程。學生應先修過企業財經法律等相關基礎課程,方可選修。 外文能力 : 由於本課程修課同學須閱讀英文文獻(含判決),並於課堂中提出報告,學生必須具備全民英檢中高級上以上外語能力,且具有良好的英文閱讀能力。

教學方式

課程相關事項將透過E3教學平台適時發布,課程相關問題可透過教師信箱,或與所辦行政助理(jca888@g2.nctu.edu.tw、03-5131587)反應。

評分方式

1. 課堂簡報、討論之表現(50%): 本課程之進行以講授、案例研析及課堂討論為主。學生應事先預習指定之書籍或資料,準備上台案例簡報,每節課會有兩個老師指定案例由一組同學報告,另一組同學評論,再開放同學討論或由教師提問。 2. 學期報告(50%):每位同學須擇一主題撰寫8000字報告。 預期學習成果如何評量: 本課程所挑選案例,皆為國際財經法重要議題之最新發展。在程序面上可以使同學瞭解相關訴訟在國際場域訴訟攻防之進行實況。在實體面上透過新近重要案例的深入研析,可使同學充分瞭解當前重要議題之論辯焦點、法律體系相關原理原則,以及該議題以往的發展背景。透過這些案例的課堂摘要報告、評論,以及期末案例報告的撰寫,可以有效評量修課同學預期學習成果一及二的達成程度。在課程進行當中,修課同學必須自行搜集並閱讀英文判決及相關參考資料,綜合整理成課堂及期末報告與評論,亦可充分檢驗預期學習成果及獨立進行英文判決個案研究之能力。

課程大綱
  • 最新美國公司法案例分析
  • 財經刑法導讀
  • 最新與重要英美保險案例分析
  • 最新反傾銷案例分析
週次計畫
週次主題
第 1 週第一堂課:演講(肇鴻老師)
第 2 週第二堂課:肇鴻老師 案例一:FCA v Arch Insurance [2021] UKSC 案例二:FCA v Arch Insurance (UK) Ltd [2020] EWHC 2448 (Comm)
第 3 週第三堂課:肇鴻老師 【公司董事責任】 案例一:O’Neil v Philips (1999 PC): oppression or unfair prejudice 案例二:Howard Smith Ltd v Ampol Petroleum Ltd (1974 PC): duty to act within (proper) purpose
第 4 週第四堂課:肇鴻老師 【公司董事責任】 案例一:Regal Hastings Ltd v Gulliver (1967 UKHL): duty of loyalty 案例二:Ho Kang Peng v Scintronix Corp (2014 SGCA): duty of good faith
第 5 週第五堂課:肇鴻老師 【保險契約與解釋】 案例一:Quek Kwee Kee Victoria (2017, Singapore): personal accident and suicide 案例二:HIH Casualty and General Insurance v Chase Manhattan (2003 UKHL): policy terms and duty of disclosure in law
第 6 週第六堂課:肇鴻老師 【不當銷售】 案例一:Change Tse Wen v Deutsche Bank (2013, Singapore): misselling of structured products 【氣侯變遷】 案例二:荷蘭2021年對Shell的判決
第 7 週第七堂課 :建中老師 案例一:Tiger v Boast Apparel Inc 案例二:In re Dole Food Co IncStockholder Litigation
第 8 週第八堂課: 建中老師 案例一:v Papa Johns International Inc 案例二:In re FACEBOOK INC Class C Reclassification Litigation
第 9 週第九堂課:志潔老師 案例一:Goldman Sachs Charged in Foreign Bribery Case and Agrees to Pay Over $2.9 Billion 案例二:Deutsche Bank agrees to pay $130 million in latest major US penalty
第 10 週第十堂課:志潔老師 案例一:CONSENT ORDER UNDER NEW YORK BANKING LAW§§ 39 and 44 案例二:
第 11 週第十一堂課:羽凡老師 案例一: 案例二:
第 11 週第十二堂課:全國科法彩排停課一次
第 13 週第十三堂課:Mark老師 案例一:BLOCKCHAIN-BASED CORPORATE GOVERNANCE 案例二:THE RISE OF DECENTRALIZED AUTONOMOUS ORGANIZATIONS: OPPORTUNITIES AND CHALLENGES
第 14 週第十四堂課:Mark 老師 案例一:BODIES WITHOUT ORGANS: LAW, ECONOMICS, AND DECENTRALISED GOVERNANCE 案例二:BLOCKCHAIN AND PUBLIC COMPANIES: A REVOLUTION IN SHARE OWNERSHIP TRANSPARENCY, PROXY VOTING AND CORPORATE GOVERNANCE?
第 15 週第十五堂課:羽凡老師 案例一: 案例二:
第 16 週演講 志潔老師
教科書

推薦教科書、參考資料、預習書單: 隨課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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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點
各授課教師研究室
時間
每周三上午10點到12點
聯絡方式
電話或電子郵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