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
Constitutional Law
| 節 | 週三 |
|---|---|
A 18:30–19:20 | 憲法 AB102 3 節連堂 |
B 19:30–20:20 | |
C 20:30–21:20 |
* 根據陽明交大上課時間表所列
本課程將透過介紹憲法規範及重要司法解釋,使修課學生理解憲法之基本概念,並培養學生對於憲政時事與人權議題的興趣,以及訓練法學思維與寫作的能力。 主要課程內容: 1. 導論:憲法制定、主權、憲法基本原理原則。 2. 權力分立:政府組織、行政權、立法權、司法權與違憲審查度。 3. 基本人權:基本人權總論、自由權、平等權、社會權、基本國策。 學習目標: 1. 理解我國憲法之規定、原理原則、重要司法解釋。 2. 對於憲法問題進行體系性的思辨,並且能以精確的法律文字進行分析。 預期學習成果: 1. 對於憲法上主要概念與基本原理原則,我國憲政制度及重要之司法解釋,具備相當的理解。 2. 具備以憲法觀點分析議題的能力,並且能夠檢索、引用相關法學文獻,並以專業的法學寫作方式書寫。 3. 關心我國憲政實況與人權議題。 上課方式: 教師講授、課堂討論、及實例演習。 請修課學生特別留意,上課時間為18:45-21:35(與學校一般表定abc堂的上課時間不同)。
適合修讀對象: 憲法是律師、司法官及許多國家考試的必考科目。再者,憲法作為最基本也最為上位之法律,是為一切法律的基礎,適合作為開始學習法律的第一門課。 學生背景 : 無限制,大學部亦可選修。但請注意本課程是為培養法律專業所開設,並非通識課程,將要求修課學生閱讀法律專業文獻(如大法官解釋原文、法院判決、法學期刊論文等),作業與期中考、期末考亦須以專業法律寫作方式進行作答。本課程必須投入相當時間進行閱讀與習作,非科法學院學生請於選修前審慎考慮。 先修課程 : 無。 外文能力 : 本課程無須具備外語能力。
1. 課程資訊公告與問題反映:課程相關事項將透過E3教學平台適時發布,課程相關問題可寫信與教師聯絡,或透過助教傳達。 2. 科法所在職專班、博班學生符合申請資格者、及學分班學生,可以以下方式上課 : 1 網路同步教學:出席率計算方式,以登入同步教學平台,線上助教點名為準。 2 網路非同步教學:出席率計算方式,為修課學生於次週上課前聽講完畢前一週上課內容,並以e-mail通知課程助教。
1. 期中考(40%):考試時長2小時,內容為第1—7週上課範圍,刺激修課學生練習條理寫作、分析問題之能力。 2. 期末考(40%):考試時長2小時,內容為第9週至期末之上課範圍,以案例題為主,測驗同學寫作、分析並加以活用憲法知識之能力。 3. 作業(10%):學生應依作業說明,分析國際條約與中華民國憲法對於人權保障條款的差異,寫作篇幅以一頁A4為限,在10/20中午12點前繳交上傳。逾期繳交而無正當理由者,依延滯期間長短而遞減打折,未繳交者以0分計算。 4. 上課參與及出席(10%):學期末將依出席率計算分數。請假應於該次上課前3日提出,且以公假及病假為限(社團活動並非正當事由),並應於次週上課前自行補課並以e-mail通知助教。 5. 上課參與:本課程著重上課參與發言,修課學生積極於課堂或教學平台上參與者,酌予加分。修課學生可於同步教學平台上提出心得或問題,上課參與加減分標準與出缺席規定,同實體上課學生。 網路同步、非同步上課: 1. 學生需於選修前向授課教師、科法所辦公室提出申請並獲同意,方得為之。 2. 網路同步的學生上課時,須向助教點名。網路非同步修課學生則應於次週上課前聽講完畢前一週之上課內容,並以e-mail通知課程助教來代替簽到。修課學生可於同步教學平台上提出心得或問題,上課參與加減分標準與出缺席規定,同實體上課學生。 3. 網路同步、非同步上課同學,在期中考、期末考週仍須至教室參加實體筆試。
- 導論
- 權力分立
- 基本人權
- 演習、考試與檢討
| 週次 | 主題 |
|---|---|
| 第 1 週 | 課程介紹與總論 |
| 第 2 週 | (一)基本權利清單及解釋 (二)基本權的效力、主體及適用範圍 |
| 第 3 週 | 基本權利的限制與審查 |
| 第 4 週 | 基本權利的限制與審查 |
| 第 5 週 | 司法違憲審查制度(授課老師:張文貞教授) |
| 第 6 週 | 司法違憲審查制度(授課老師:張文貞教授) |
| 第 7 週 | 中央政府體制 |
| 第 8 週 | 期中考 |
| 第 9 週 | 專題演講:李怡俐(國立清華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助理教授) 題目:Mixed Constitutions in East Asia: South Korea and Taiwan as examples(題目暫訂;演講以中文進行。) |
| 第 10 週 | 憲法未列舉之權利:以隱私權為核心 |
| 第 11 週 | 平等權 I |
| 第 12 週 | 平等權 II 客座講者:楊雅雯(中研院法律所助研究員) |
| 第 13 週 | 人身自由 |
| 第 14 週 | 言論自由 |
| 第 15 週 | 宗教自由、參政權 |
| 第 16 週 | 基本國策、經濟與社會的權利 |
| 第 17 週 | 期末考 |
本課程無指定參考書目,上課應攜帶憲法本文、憲法增修條文、大法官解釋。其餘參考資料,將透過e3平台提供。每次上課以前,授課教師將指定重要的法條、釋字,修課學生須於上課之前先行閱讀,以參與上課討論。 本課程的修習者多為法律初學者,故建議應自行選取參考書目中之任一憲法教科書閱讀,以補充本課程上課講述之限制,並且提升閱讀法學文獻的能力。 推薦參考書目: 1. 林子儀等,憲法:權力分立(2016年修訂三版),學林。 2. 許育典,憲法(2020年修訂10版),元照。 3. 法治斌、董保城,憲法新論(2020年增訂七版),元照。 4. 李惠宗,憲法要義(2019年第8版),元照。 5. 程明修等,憲法講義(東吳公法中心憲法小組主編,2018年初版),元照。
- 地點
- 教師研究室
- 時間
- 每周四下午14:00-15:00或其他時段,請以e-mail先行預約。
- 聯絡方式
- 郭詠華 yhkuo@nyc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