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際選修

115-1 選課時程

進行中

  • 初選第一階段 6/15/2026
  • 初選第二階段 6/22/2026
  • 校際選修 8/24/2026
  • 初選第三階段 8/31/2026
  • 開學後加退選 9/7/2026
  • 逾期加退選 9/21/2026
選課資源

法律中的因果與責任

Causation and Responsibility in the Law

學期
110-1
學分
2 學分
當期課號
A529
永久課號
B2573
開課單位
博雅書苑Y
授課教師
王鵬翔
類別
其他通識
上課時間表
週四
5
13:20–14:10
法律中的因果與責任
2 節連堂
6
14:20–15:10

* 根據陽明交大上課時間表所列

概述

2018 年 7 月在台南發生以下案例: 被告吳某飼養一隻黑狗,未加管束任其自由走動。某日黃小妹上學經過被告住處門前,黑狗突然衝出追 逐。黃小妹一時受到驚嚇而拔腿狂奔,最後心因性休克發作死亡。 法醫鑑定報告:「若無遭犬追吠之導因導致驚嚇過程,死者應尚存活。」 被告吳某抗辯:「若被害人不行經該路,即不會遭所飼黑犬追逐,也就不會驚嚇而死。」 一審法官判決:「被告首應自省者,乃身為飼主對於黑犬之管束責任,斷無歸咎於被害人行經該路段始遭黑 犬追逐之理。」 這是個典型的因果論辯案例。被告要負起法律責任(課予刑事處罰或民事損害賠償)的前提在於:傷害或損 害(被害人死亡)是由他的行為(未管束所飼黑犬)所造成,亦即兩者之間具有因果關係。合理的責任歸屬 取決於恰當的因果判斷,上述案例顯示,雖然法醫和被告的因果反事實推理都成立,但何者才是恰當的法律 因果判斷,卻有爭議而可成為論辯對象。 本課程的主題是法律中的因果論辯以及相應的責任論辯。我們將運用法學、哲學、認知心理學、資訊科學的 跨領域研究取向,探討以下幾個議題: 1. 反事實推理(counterfactual reasoning)在因果判斷中的必要性與不完全性。 2. 規範(norms)如何影響日常與法律的因果與責任判斷。 3. 運用因果模型(causal modelling)技術,分析因果論辯的主要類型結構。 4. 批判解讀法律實務(包括醫療糾紛案例)的因果關係問題。

教學方式

本課程的主要目的,將以簡單易懂的方式介紹哲學的反事實因果理論與因果模型技術,分析檢視因果與責任論辯的基本問題與爭議案例。 本課程將透過教師講解、案例討論、分組辯論,讓非法律人的同學也能了解法律因果判斷的思維模式,運用所學批判解讀法律實務的因果論述,以及處理日常生活的因果與責任議題。

評分方式

課堂參與 50 %(團體討論 30 %,出席率 20 %) 期末考 50 %

週次計畫
週次主題
第 1 週課程簡介與修課須知
第 2 週法律中的因果與責任論辯:主要議題
第 3 週因果階梯:觀察、干預、反事實思考
第 4 週因果模型論簡介
第 5 週法律中的對比因果論
第 6 週過度決定(overdetermination)與原因阻斷(preemption)
第 7 週因果篩選(causal selection)與規範
第 8 週法律中的原因結合與因果篩選
第 9 週相當因果關係及其問題
第 10 週傳遞性問題與介入原因(intervening cause)
第 11 週不作為的因果關係
第 12 週分組案例討論(I)
第 13 週分組案例討論(II)
第 14 週分組案例討論(III)
第 15 週分組案例討論(IV)
第 16 週期末考
第 17 週彈性教學
第 18 週彈性教學
教科書

指定閱讀書籍: 1.王鵬翔&王一奇,法律中的因果論辯(書稿)。 2.王一奇,因果大革命,台北:三民(即將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