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犯罪
Securities Crimes
| 節 | 週一 |
|---|---|
A 18:30–19:20 | 證券犯罪 MB1069 3 節連堂 |
B 19:30–20:20 | |
C 20:30–21:20 |
* 根據陽明交大上課時間表所列
證券犯罪主要在教授資本市場下證券市場之各種犯罪型態,包括發行市場與交易市場所衍生之不法行為,透過理論介紹及例題說明,學生將可了解證券市場籌資、投資存在之各種詐欺行為,以及了解公司經營過程管理階層之舞弊與經營權之爭之脈絡,學習到除傳統刑法犯罪,另一種財經刑法。 主要課程內容: 一、公司經營權之爭 二、非常規交易與關係人交易 三、特殊背信與商業判斷法則 四、商業賄賂 五、財報舞弊 六、操縱股價 七、內線交易 八、特殊交易 九、證券詐欺 十、監視報告解讀 學習目標: 瞭解證券存在的意義,在於籌資、投資及融資,而且扮演經濟活動的火車頭。 熟悉各種證券市場不法行為,有利於未來職場就業之所需與正確的理財觀念,避免觸法。 預期學習成果: 學生修課之後,定能了解資本市場運作之情形,以及如何落實公司治理,防範公司管理階層之舞弊與市場之詐欺之行為,有良好之人才,始能讓市場運作更有效率。 上課方式 : 建議以實體上課為宜,也可網路同步班。
本課程涉及財經專業知識領域,學習對象以研究所碩博士生為妥,對於未來國家考試、擔任司法實務工作、出國進修等,均有莫大幫助。 學生背景 : 本課程在法律學院屬碩博士研習階段修課,在深度及廣度若有財經專業知識更能有較佳學習成果。 先修課程 : 研習本課程須先學習公司法、證券交易法課程為宜。 外文能力 : 本課程毋須具備外語能力。
課程資訊公告與問題反映 : 1. 課程相關事項將透過NewE3教學平台適時發布,課程相關問題可透過教師信箱,或與所辦行政助理反應(liwen57566@nycu.edu.tw)。 2. 非科法所學生因特殊情形需請假及補課者,須經授課教師同意,並自行處理錄音補課事宜。 科法所在職專班、博班學生符合申請資格者、及學分班學生,可以以下方式上課 : 網路同步教學 : 1. 報告方式 : 2. 出席率計算方式 : 以登入同步教學平台,線上助教點名為準。
一、上課參與(30%):上課出席情形、提問與回應,以互動方式了解學生學習態度。 二、期末報告(70%):自己挑選一個研究主題,撰擬6000-8000字以內研析報告。 預期學習成果如何評量: 透過客觀出席次數、提問與回應,了解學生研習成果之成度,透過報告之撰擬,了解學生分析及推理與論述程度。
-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六
- 七
- 八
- 九
- 十一
- 十
| 週次 | 主題 |
|---|---|
| 第 1 週 | 公司經營權之爭 |
| 第 2 週 | 非常規交易與關係人交易 |
| 第 3 週 | 特殊背信與商業判斷法則 |
| 第 4 週 | 商業賄賂 |
| 第 5 週 | 財報舞弊 |
| 第 6 週 | 操縱股價 |
| 第 7 週 | 特殊交易 |
| 第 8 週 | 證券詐欺 |
| 第 9 週 | 監視報告分析 |
| 第 10 週 | 案例研析 |
| 第 11 週 | 案例研析 |
| 第 12 週 | 案例研析 |
| 第 13 週 | 案例研析 |
| 第 14 週 | 案例研析 |
| 第 15 週 | 案例研析 |
| 第 16 週 | 案例研析 |
賴英照著證券交易法、林志潔著白領犯罪與財經刑法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