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與人生
Law & Life
學期
111-1
學分
2
學分
當期課號
161023
永久課號
GECE00135
開課單位
博雅書苑Y
授課教師
劉俊良
校區
陽明
類別
核心
上課時間表
| 節 | 週二 |
|---|---|
3 10:10–11:00 | 法律與人生 YT103 2 節連堂 |
4 11:10–12:00 |
* 根據陽明交大上課時間表所列
概述
民法是現代社會維護自我權益重要關鍵所繫,舉凡一切日常生活作息及與他人進行相關活動時,皆與民法息息相關,本課程將著重於以實例方式教授民法的整體原則及概念,例如從生活著眼其中可能發生有關的權利義務及責任、學習法律後所能獲得相對保障的實質效力,並以實例方式論述民法基本概念、親屬、繼承等各種不同法律規定,以及不當得利及侵權行為保障的相關內容,使初學者能在最短時間內認識身分法的相關規定。
教學方式
以實例方式論述民事財產法律在日常生活上之實用情形,藉此使初學者能在最短時間內認識債篇及物權篇的相關輪廓,了解各種不同類型之契約、侵權行為、物權等的基本常識及相關規定,以培養出自我保障的入門法律常識。
評分方式
平時50%,期中考20%,期末考30%。 ) 1.平時成績50%(課堂出席與討論) 2.期中考試20% 3.期末考試30%
週次計畫
| 週次 | 主題 |
|---|---|
| 第 1 週 | 法律與人生概論 |
| 第 2 週 | 民法基本觀念一 |
| 第 3 週 | 民法基本觀念二 |
| 第 4 週 | 契約自由原則 |
| 第 5 週 | 物與抵押權 |
| 第 6 週 | 不當得利 |
| 第 7 週 | 侵權行為一 |
| 第 8 週 | 期中考 |
| 第 9 週 | 侵權行為二 |
| 第 10 週 | 親屬與婚姻 |
| 第 11 週 | 夫妻財產制 |
| 第 12 週 | 父母子女 |
| 第 13 週 | 繼承一 |
| 第 14 週 | 繼承二 |
| 第 15 週 | 遺囑 |
| 第 16 週 | 期末考 |
| 第 17 週 | 彈性上課日 |
| 第 18 週 | 彈性上課日 |
教科書
『法律與生活』,劉俊良與劉俊麟著,揚智文化事業公司發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