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際選修

115-1 選課時程

進行中

  • 初選第一階段 6/15/2026
  • 初選第二階段 6/22/2026
  • 校際選修 8/24/2026
  • 初選第三階段 8/31/2026
  • 開學後加退選 9/7/2026
  • 逾期加退選 9/21/2026
選課資源

刑法分則

Criminal Law: Offenses

學期
111-1
學分
3 學分
當期課號
557914
永久課號
LWLW30039
開課單位
科技法律研究所碩士在職專班
授課教師
金孟華
校區
光復
類別
選修
上課時間表
週六
2
09:00–09:50
刑法分則
MB1069
3 節連堂
3
10:10–11:00
4
11:10–12:00

* 根據陽明交大上課時間表所列

概述

主要課程內容: 本課程以保護法益為單元,介紹刑法分則之體系,以及刑法各章罪名之構成要件之分析。期能透過本課程的學習,建立同學刑法的基礎,是同學進入刑事法領域、修讀刑法專題前的基礎預備課程。本課程尤其重視實例解題之能力,每週將使用約30%之時間帶領同學回顧過去之國家考試題目,使同學熟悉國家考試之出題方式,並透過實例題,練習將課堂所學統整及輸出之能力。 本課程之特色有三: 一、本課程將以我國實務見解作為主軸,行有餘力再輔以學說之不同觀點,就刑法分則各章節為引介討論。 二、強調結合刑法總則之原理原則靈活運用,確切掌握爭點。 三、除了在課堂上討論實例題以及期中、期末考外,亦將安排作業,讓同學有充分機會練習解題,以儲備國家考試的應考實力。 學習目標: 一、定義犯罪構成要件 二、辨認學術上與實務上有關法律解釋之重要爭點 三、在筆試中,以論說之方式分析爭點,並有條理地呈現答案。 上課方式:實體教室、網路同步、網路非同步

先修科目

適合修讀對象: 刑事法律之初學者、有意報考法律類別國家考試者。 學生背景: 本課程為刑法規範下各犯罪類型主客觀構成要件的深入分析,修課同學應具備刑法基本原則、犯罪行為階段、犯罪行為主客觀態樣等「刑法總則」之基礎知識。 先修課程: 必先選修刑法總則。 外語能力: 無外語能力之要求。

教學方式

課程資訊公告與問題反映:相關事項將透過e3系統公布,亦可透過電子信箱聯絡授課教師。 本課程開放網路同步或非同步上課,科法所在職專班、博班學生及學分班學生,可以網路同步或非同步方式上課。

評分方式

出席與上課表現:20% (以上課積極提出問題、參與討論程度斟酌給分,惟曠課超過三次者,本項成績最高為5%。網路同步上課之同學可透過軟體即時發問並參與討論。) 作業:30% (以實例題的方式呈現,作業將在課堂上進行檢討。) 期中考:25% (2小時,內容包括考試前所涵蓋之所有範圍。) 期末考:25% (2小時,內容包括學期間所涵蓋之所有範圍。)

週次計畫
週次主題
第 1 週課程概要
第 2 週個人法益:生命、身體
第 3 週個人法益:生命、身體
第 4 週國慶日連假,停課一次
第 5 週個人法益:生命、身體 (老師參加講習,延後至10/16 9:10-12:00授課)
第 6 週個人法益:自由、名譽、信用、秘密
第 7 週個人法益:財產利益
第 8 週個人法益:財產利益 (11/6 15:10-17:00解題讀書會)
第 9 週期中考試:10:00-12:00
第 10 週個人法益:財產利益 (老師參加研討會,延後至11/20 14:00-17:00上課)
第 11 週個人法益:財產利益 (九合一選舉,延後至11/27 14:00-17:00上課)
第 12 週個人法益:財產利益
第 13 週社會法益:公共危險、公共信用 (12/11 15:10-17:00解題讀書會)
第 14 週社會法益:公共危險、公共信用
第 15 週國家法益:侵害國家存立、侵害國家執行職務公正性、侵害國家權力作用、妨害司法權 (12/25 15:10-17:00解題讀書會)
第 16 週元旦連假,停課一次。
第 17 週專題演講: 9:10-10:20 AI時代的政治真相、謊言與深度偽造 10:20-10:40 休息 10:40-11:50 是貪污?還是民主政治現實?美國聯邦法制下貪污概念的兩種圖像 11:50-12:00 QA 政大法學院助理教授陳柏良 (全線上授課)
第 18 週期末考試:10:00-12:00
教科書

本課程使用上課講義,但請就下列教科書或是補習班重點整理書籍作為參考書: 盧映潔,刑法分則新論。 許澤天,刑法各論。 上課前後可自行利用參考書籍預習及複習,上課應攜帶小六法,同時授課老師也將視情形補充期刊文章。 法條請購買最新版法條。

Office Hours
地點
科法所 金孟華副教授研究室
時間
每週上課前或下課後
聯絡方式
分機:57567 mhchin@nyc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