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討論 [I]
Seminar on Special Topics [I]
學期
112-1
學分
0
學分
當期課號
537914
永久課號
LWLW30251
開課單位
科技法律研究所
授課教師
金孟華
校區
光復
類別
選修
上課時間表
| 節 | 週六 |
|---|---|
N 12:20–13:10 | 專題討論 [I] Lib-B1 2 節連堂 |
5 13:20–14:10 |
* 根據陽明交大上課時間表所列
概述
本課程為必修,科法所即將畢業之同學必須就自己之獨立研究主題或碩士論文,以符合學術一般規範之方式,公開進行報告發表。修課同學與老師會針對報告內容予以評論、提問。目標為透過論文寫作之觀摩,練習論文之寫作與發表,提升對於議題的分析與掌握,培養對於學術報告之審閱與批評之能力。 主要課程內容: 一、參與學院安排之專題演講與學術活動 二、對於同學之論文報告提出回應與批評,以熟悉該領域之專業知識,並發展對議題之思考與評論之技巧 學習目標: 一、拓展領域,了解最新之法學研究議題並尋找問題意識 二、促進思辨,學習透過討論與批判增進研究能力 三、學習發表,觀摩學長姐的寫作與發表建立自身學術發表能力 預期學習成果: 提升學生對學術作品進行思考與批判以及學術發表之能力
先修科目
本課程不須先修任何課程為入門課程,不須具備英文程度
評分方式
出席並積極參與:100% 通過本課程的標準為出席8次(e3系統上合計滿80分),其中4個場次為強制出席,強制出席場次另行公告。 針對4次強制出席的要求,有重大且正當事一定無法出席的同學可以事前請假,並以2500字報告抵一個場次出席,題目與授課老師討論後決定。 其餘4次出席請同學自行參加本所辦理的研討會或座談會,但義務必須出席演講或研討會的同學(例如修課同學或協助工作人員),不可抵專討出席。此類型之活動每場次以兩小時計算,不定時公告,未滿兩小時之活動得折抵0.5場次。 請假必須寄信給兩位授課老師,並副本給助教及所辦負責人。
週次計畫
| 週次 | 主題 |
|---|---|
| 第 1 週 | 開學勉勵 蔡明誠大法官專題演講:漫談科技法學之建立與現代科技法規範體系之定位 (強制出席,以一場次計) |
| 第 2 週 | 諮商中心新生測驗/演講 (一年級新生強制出席;其餘選擇出席,以一場次計) |
| 第 3 週 | |
| 第 4 週 | |
| 第 5 週 | Toshiya Ueki教授專題演講:New Regime of the Law of the Sea?: The Adoption of the BBNJ Convention and its Impact (強制出席,以一場次計。參加國家考試者,上傳准考證請假,毋需交報告。) |
| 第 6 週 | |
| 第 7 週 | |
| 第 8 週 | |
| 第 9 週 | |
| 第 10 週 | 專題演講 (強制出席,以一場次計) |
| 第 11 週 | 11/29、11/30全天 全國科法研討會 (選擇出席,需報名,每半天折抵一場,至多折抵四場) |
| 第 12 週 | 12/2、12/3全天 亞洲法學院協會研討會(英文研討會) (選擇出席,需報名,每半天折抵一場,至多折抵四場) |
| 第 13 週 | 12/10 9:30-12:00 碩士論文發表 (強制出席,全程參與折抵一場) |
| 第 14 週 | 12/17 9:30-12:00 博士生研究分享 (選擇出席,以一場次計) |
| 第 15 週 | |
| 第 16 週 |
教科書
無指定教科書,上課會有補充資料,資料會請隨班助理上傳到e3平台。
Office Hours
- 地點
- 以電子信箱聯繫授課老師
- 時間
- 隨時
- 聯絡方式
- mhchin@nycu.edu.tw 金孟華老師 tfc@nycu.edu.tw 陳在方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