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際選修

115-1 選課時程

進行中

  • 初選第一階段 6/15/2026
  • 初選第二階段 6/22/2026
  • 校際選修 8/24/2026
  • 初選第三階段 8/31/2026
  • 開學後加退選 9/7/2026
  • 逾期加退選 9/21/2026
選課資源

證據法

U.S. Evidence Law

學期
112-1
學分
2 學分
當期課號
557919
永久課號
LWLW30273
開課單位
科技法律研究所碩士在職專班
授課教師
金孟華
校區
光復
類別
選修
上課時間表
週六
6
14:20–15:10
證據法
EE209
3 節連堂
7
15:30–16:20
8
16:30–17:20

* 根據陽明交大上課時間表所列

概述

本課程是美國法的進階課程,以美國聯邦證據法及美國法案例為主要授課範圍,使用模擬卷證作為上課教材。所謂證據法指的是美國訴訟律師、檢察官以及法官在法庭中所使用的訴訟規則,是篩選證據最主要的工具,讓證據能在被充分辯論後才進入審判,讓事實決定者知悉。我國目前刑事訴訟法只有簡易版的證據法規則(關聯性、傳聞、拒絕證言),美國法上針對證據法則有更深入的經驗與研究,是值得我國借鏡的重要法律領域。此外,證據法很大一部分談的是偏見、認知負荷,是心理學與法律學交會的重要領域,歡迎大家來一同探索。 本課程並無期中或期末考試,評量主要依據是上課出席、表現以及6000字期末報告。 美國聯邦證據法係民、刑事程序共用之法典,上課討論之美國案例有可能涵蓋民刑事案件類型,但由於授課老師本身的研究領域所限,涉及國內法部分將主要著重在刑事程序面進行討論。 本課程目標有三: 1. 能解釋美國聯邦證據法的基本概念與內容 2. 能在模擬案例中活用證據法規則 3. 能在證據法領域針對特定題目連結國內法進行發想論述 本課程重視上課互動,設修課人數上限40人。 *本課程之非同步課程無法有課堂中之互動,僅供學分班同學及非交大校區同學選修,交大校區與科法所同學須至教室實體上課。

先修科目

學生背景: 本課程為美國法之進階課程,以刑事程序為主要討論範圍,學生應具備我國刑事訴訟法之基礎。適合有意從事訴訟實務工作者、有意以證據法為研究領域之同學。 先修課程: 刑事訴訟法。 外語能力: 上課語言為中文,教材為英文。課程將閱讀英文模擬卷證資料,以中文回答老師提問。

教學方式

本課程因上課使用模擬卷證做現場之討論,除學分班以外,僅開放實體班。

評分方式

出席與上課參與:40% 期末口頭報告:20% 期末書面報告:40%

週次計畫
週次主題
第 1 週課程概要
第 2 週Introduction: The Framework of Evidence Law 證據法架構
第 3 週中秋節,停課一次。
第 4 週國慶日,停課一次。
第 5 週Relevance: General Rule 關聯性
第 6 週Relevance: Special Application 關聯性
第 7 週Relevance: Special Application 關聯性
第 8 週Relevance: Special Application 關聯性
第 9 週Hearsay 傳聞法則
第 10 週Hearsay 傳聞法則
第 11 週Hearsay 傳聞法則
第 12 週Privilege 秘密特權
第 13 週Expert Testimony and Scientific Evidence 專家證人
第 14 週Authentication and the Best Evidence Rule 驗真與最佳證據法則
第 15 週補課
第 16 週期末報告
第 17 週期末報告
教科書

使用上課講義與美國判決。 模擬卷證教材使用: Lubet et al, Evidence in Context (2017) 5th Edition. https://www.amazon.com/Evidence-Context-Robert-Burns-dp-1601565852/dp/1601565852/ref=mt_paperback?_encoding=UTF8&me=&qid=1559711978 想修課但是購書有困難的同學請與老師聯絡。 參考用書(optional):Principles of Evidence (Concise Hornbook Series) 9th 版本 (https://www.amazon.com/-/zh_TW/Daniel-Capra-dp-1636594603/dp/1636594603/ref=dp_ob_title_bk)

Office Hours
地點
科法所 金孟華老師研究室
時間
上課前或下課後
聯絡方式
分機:57567 mhchin@nyc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