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討論 [II]
Seminar on Special Topics [II]
| 節 | 週六 |
|---|---|
N 12:20–13:10 | 專題討論 [II] 2 節連堂 |
5 13:20–14:10 |
* 根據陽明交大上課時間表所列
本課程為必修,經由指導教授對碩士班研究生一對一的個別指導,以提升修課同學撰寫論文之能力,並充實修課同學之論文內容,而使修課學生在論文研究上獲得較具體的成效。 主要課程內容:主要包含三大部分 第一為對自己研究的結果進行報告,以發展論文研究主題。第二部分是對於同學之報告提出回應與批評,以熟悉該領域之專業知識,並發展對議題之思考與評論之技巧。第三部分則是針對自己的研究結果撰寫書面報告,以提升文字運用之技巧與理論架構之能力,作為論文發展之一部分。 學習目標:培養學生以下幾種能力 一、 針對特定議題進行研究之能力。 二、 於會議上發表論文之能力。 三、 針對特定議題進行批判、思考與對話之能力。 四、 撰寫學術文章之能力。 預期學習成果: 修習完成本課程後,學生應該具備針對特定議題進行研究之能力、於會議上發表論文之能力、針對特定議題進行批判、思考與對話之能力以及撰寫學術文章之能力。
本課為進階課程,為教師個別指導的研究型課程。
已擇定指導教授之碩士班研究生可選修本課程,由指導教授針對其碩士論文研究作一對一的指導與討論。 課程方式: 每週由指導教授和修課學生針對碩士論文研究的內容進行一對一的指導和討論。 課程要求: 修課學生須定期向指導教授提報研究進度。
口頭報告、上課參與、書面報告。教師依據下列內容綜合評分。 口頭報告: 每週輪流由同學針對論文議題進行報告,進行討論。 上課參與: 每週針對同學所報告之議題,進行討論。 書面報告: 依論文研究結果撰寫的質與量執行評分。 預期成果如何評量: 在書面報告的部分,將檢視同學論文之品質,以評鑑同學進行學術研究的能力。在口頭報告的部分,將檢視同學口頭發表的品質,以審視同學的報告能力是否具有學術論文之水準。在上課參與的部分,將檢視同學們於聽完其他同學的報告後所提出之問題與所進行之討論,以評量同學們對學術作品進行思考與批判之能力。
| 週次 | 主題 |
|---|---|
| 第 1 週 | 院長、所長開學勉勵 【演講】楊惠彬..分離式專利侵權於Akamai 案後之發展-以利益測試法為中心 |
| 第 2 週 | |
| 第 3 週 | |
| 第 4 週 | 1.魏至潔:世界金流新秩序:FATF虛擬資產規範及我國洗錢防制相關法規修法建議 2.李文正:設計專利保護與市場競爭之調和 3.黃敏雯:美國專利訴訟上全部實質權利:以判決及契約實證研究為中心 |
| 第 5 週 | |
| 第 6 週 | 安排演講 |
| 第 7 週 | |
| 第 8 週 | 1.江秉儒:網路平台著作權侵權責任與安全港之比較法研究 2.林健智:論環境人權主張-以通霄城北里高鐵噪音及雲林六輕空氣污染公害救濟案為例 |
| 第 9 週 | 1.侯雅瀞:數位平台應用人臉辨識技術所衍生之隱私權議題 2.蕭為程:社群平台上言論審查之研究 3.羅家曲:數位經濟下之競爭維護與隱私保護 |
| 第 10 週 | 1.王郁云:企業與人權國家行動計畫和人權發展的交互作用:國際實踐與台灣展望 2.程瑞嵐:稅務違章案件之行政罰-以納稅者權利保護法施行前後的法院案例為中心 3.張恩若:建構兒童隱私友善的數位環境—以輕推技巧出發 |
| 第 11 週 | 1.莊惠雅:探討永續食物之我國相關法規—以SDGs2為主軸 2.林君翰:再生醫療法制之研究 3.林玟妡:台灣酒害管制立法與政策分析—以菸害防制法及比較法探之 |
| 第 12 週 | 1.温閔喬:以洗錢防制為目的之資訊分享與個人資料保護間之衝突與協調—以我國金融機構為中心 2.林佳芳:論有效之企業出口法遵制度 3.游淑慧:經濟數位化之課稅挑戰-以OECD第一支柱解決方案為核心 |
| 第 13 週 | 1.黃于庭:論網路服務提供業者在商標侵權訴訟中之注意義務 2.謝琬萍:生技醫藥公司專利授權-以東洋藥品爭議為例 3.李曉茜:論Nautilus案後之專利請求項明確性 |
| 第 14 週 | 1.王珮昀:國際商務仲裁情事變更原則之適用與排除──以國際商會(ICC)判決為核心 2.秦柏基:離線權制度之研究—以愛爾蘭離線權法制為參考 3.曹靚:論國家投資 法規變更及投資者的合理期待-以能源憲章條約下再生能源爭端仲裁為中心 |
| 第 15 週 | 1.羅婉云:雇主監控員工社群媒體活動之隱私權侵害研究—以美國與歐盟法為核心 2.黃琪雯:維修免責條款立法例之探討 3.宋明叡:論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報告作為訴訟之科學證據:英荷判決不同途徑之比較研究 |
| 第 16 週 | |
| 第 17 週 | |
| 第 18 週 | 1.陳韻如:智慧醫療發明與專利揭露制度 2.李宜家:遠距醫療法制之研究 3.林佳毅:於線上紛爭解決機制中運用人工智慧之機會與風險 –以情感計算與文本情感分析為中心 |
由指導教師針對個別研究題目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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