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定領域護理實習
Professional field nursing practice
| 節 | 週三 |
|---|---|
1 08:00–08:50 | 特定領域護理實習 4 節連堂 |
2 09:00–09:50 | |
3 10:10–11:00 | |
4 11:10–12:00 | |
5 13:20–14:10 | 特定領域護理實習 4 節連堂 |
6 14:20–15:10 | |
7 15:30–16:20 | |
8 16:30–17:20 |
* 根據陽明交大上課時間表所列
培養學生運用先備課程之知識建構,同時結合實證護理與醫學,針對臨床之特定領域案例展現批判性思考做出鑑別診斷與照護計畫於急性、急性後之連續性醫療照護體系。實習過程中學生可了解現行進階護理師之執業範疇與限制,並依據自身實習需求,選擇A.4學分臨床實習,B.臨床實習+實務實習活動。 至實習結束每位學生將具備特定領域的進階護理師所需之能力,如領導、實證、政策擬定、教育、臨床進階照護...等。 A. 4學分臨床實習 1.展現進階護理師之直接照護者角色與功能。 2.展現進階護理師之協調者角色與功能。 3展現進階護理師之健康教育者角色與功能。 4.展現進階護理師於病人照護品質中的角色與功能。 5.運用批判性思考鑑別複雜急性或特定領域病人健康問題之優先次序。 6.運用醫學護理新知識針對複雜或特定領域病人健康問題研擬適當之照護計畫。 7.落差分析進階護理師之執業範疇與特定領域臨床實務之需求。 8.運用分析實證照護與臨床照護之結果於特定領域臨床實務。 9.提升照護品質 B. 臨床實習+實務實習活動,共4學分 1.展現進階護理師之照護者角色與功能。 2.展現進階護理師之健康教育者角色與功能。 3.展現進階護理師於病人照護品質中的角色。 4.分析進階護理師之執業範疇與特定領域臨床實務之需求。 5.運用分析落實實證照護與臨床照護之結果於特定領域臨床實務。 6.提升醫療照護體系的連續照護品質。
實習方案說明: A. 4學分臨床實習 1. 學生於臨床實習252小時,且實習單位不可在原工作單位。 2. 學生之職涯目標與此次實習目標之媒合及實習活動應與實習指導教師充分討論達成共識並簽署契約。 3. 學生有主動聯繫實習指導教師討論實習活動之義務。 4. 實習指導教師有協助學生安排實習活動與評值學生臨床表現之義務。 B. 臨床實習+實務實習活動 1. 二者實習活動時數可彈性調整,但臨床實習至少126小時、實務實習活動至多126小時(含與實習指導教師學習成果進度報告至多30小時)。 2. 實務實習活動可參與台灣護理學會、台灣專科護理師學會、考科藍臺灣、台灣實證護理學會、TJBCC台北實證中心、台灣護理教育學會等學會開設之相關訓練工作坊。 (1) 實證相關學會之實作工作坊建議:TJBCC台北實證中心、考科藍臺灣、臺灣實證護理學會、台灣專科護理師學會。 (2) 領導訓練工作坊建議:台灣護理學會、台灣護理教育學會。 (3) 其他相關實證、領導與管理、教育、專業訓練工作坊亦得申請。例如: 領導培訓營、實證工作坊、進階培訓工作坊、初階、高階工作坊。 (4) 其他未列入以上(1)-(3)內容中,因考量個人實習規劃特殊發展之見實習活動,可與實習指導老師討論後,送所見實習委員會進行審議。 (5) 參與實務實習活動之時數以1:1計算為此課程之實習時數。 3. 學生之職涯目標與此次實習目標之媒合及實習活動應與實習指導教師充分討論達成共識並簽署契約。 4. 學生有主動聯繫實習指導教師討論實習活動之義務。 5. 實習指導教師有協助學生安排實習活動與評值學生實習表現之義務。 6. 實務活動的參與,必須是在學期間或是具備DNP入學資格後。
A案 學習契約:10% 臨床表現: 50% 實習日誌: 20% 4學分臨床實習技能考核(DOPS& Mini-CEX):20% B案 學習契約:10% 臨床表現: 50% 實習日誌: 20% 臨床實習+實務實習活動之實習評核:20%
| 週次 | 主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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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10 週 | |
| 第 11 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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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14 週 | |
| 第 15 週 | |
| 第 16 週 | |
| 第 17 週 | 臨床實習 |
| 第 18 週 | 臨床實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