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行中 校際選修

115-1 選課時程

進行中

  • 初選第一階段 6/15 – 6/18
  • 初選第二階段 6/22 – 6/25
  • 校際選修 8/24 – 9/18
  • 初選第三階段 8/31 – 9/3
  • 開學後加退選 9/7 – 9/21
  • 逾期加退選 9/21 – 9/24
選課資源

供應鏈企業責任與國際人權

Corporate responsibility and international human rights in supply chains

學期
114-1
學分
1 學分
當期課號
557923
永久課號
LWLW30331
開課單位
科技法律研究所碩士在職專班
授課教師
邱羽凡、Ling、I-Hua、Bonny
校區
光復
類別
選修
上課時間表
週二
A
18:30–19:20
供應鏈企業責任與國際人權
MB1069
2 節連堂
B
19:30–20:20

* 根據陽明交大上課時間表所列

概述

台灣企業在全球供應鏈的占有重要地位,不論在國際人權的保障或侵害上均扮演重要角色,在聯合國、歐盟、德國等地區、國際組織或國家已對企業供應鏈人權責任監管進行立法,要求企業必須在其供應鏈中充分地遵守人權及環境的盡職調查義務,以防止或盡量減少對人權或環境相關風險的任何風險,或制止違反人權相關或環境相關義務的行為,此在世界各國之企業的經濟日益緊密之際,注意整個產品供應鏈在不同階段的人權問題,有其重要性。企業的角色是永續發展目標(SDG)路線圖的核心,也是我們對更美好未來的共同願景。企業可以推動積極的人權影響,幫助社區擺脫貧困,並提供就業機會,從而改變家庭的社會經濟軌跡。然而,企業也常常直接造成或加劇負面的人權影響,例如在最壞的情況下造成生命損失。我們將在第一堂課探討什麼是「好企業」。在商業環境中,「好」究竟是什麼樣的?企業的人權責任是什麼?本課程將介紹企業供應鏈人權責任在國際層面的發展,以及跨國企業供應鏈人權責任議題的監管法規發展,建立修課同學對於企業社會責任、強迫勞動問題之改善與國際人權之維護的思維。 我們將探討在國際背景下企業尊重人權的責任。我們將先簡單介紹「工商業與人權」的簡史以及台灣的相關發展,包括: • 聯合國全球契約; • 聯合國《工商業與人權指導原則》(UNGPs);以及 • 台灣《工商業與人權國家行動計畫》

先修科目

教學方式

課程資訊公告與問題反映 : 課程相關事項將透過 E3 教學平台適時發布,課程相關問題可透過教師信箱,與所辦行政助理反應。 教學方式:本課程主要進行方式為由授課老師講課,但為促進同學對於每週主題的理解,將會每週依授課主題補充案例資料,同學需於上課前與上課閱讀,以參與課堂之討論。 上課時間:本課程採集中授課方式。9 月 9 日開學第一週將進行開課說明,正式上課時間自 10 月 28 日起至 12 月 16 日止。

評分方式

(1) 出席 (2) 上課參與討論 (3) 平時作業 (4) 期末報告

週次計畫
週次主題
第 1 週不上課
第 2 週本周將進行開課說明,30分鐘。
第 3 週不上課
第 4 週不上課
第 5 週不上課
第 6 週不上課
第 7 週不上課
第 8 週不上課
第 9 週【授課老師:Bonny 老師】 導論:企業對人權的法律責任本課程首先介紹何謂國際人權,包括人權保障的歷史和基礎概念。 同時也將介紹國際人權法的內涵,包括: ● 《世界人權宣言》(UDHR); ● 《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ICCPR); ● 《 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國際公約》(ICESCR)。
第 10 週【授課老師:Bonny 老師】 聯合國商業和人權框架簡介及尊重人權之企業責任本課程將說明在國際背景下,企業尊重人權責任之內涵,並將介紹商業與人權的發展歷程,包括: ● 聯合國全球契約(UN Global Compact); ● 關於跨國公司和其他工商企業之人權責任規範草案(Draft Norms on the responsibilities of transnational corporations and other business enterprises with regard to human rights); ● 聯合國商業與人權指導原則(UNGPs)本課堂核心是 UNGPs 的尊重、保護和補救框架(支柱 I、II 和 III),以及臺灣商業和人權國家行動計劃應如何與這些國際標準進行比較,尤其側重在企業責任方面。
第 11 週【授課老師:羽凡老師】 供應鏈與國際勞工組織勞動基本原則和權利 當今全球化經濟體系愈趨依賴於跨國的複雜供應鏈。商品在世界的某個地方製造、運輸,然後運送給其他市場的消費者,其中與我們日常生活息息相關的食品、紡織品和礦業,尤為明顯。 本堂課將說明供應鏈中的基本國際勞工權利(消除強迫勞動和廢除童工),特別是透明性議題與道德供應鏈( ethical supply chain)所面臨之挑戰,以及影響消費者購買決策方面之效果。 我國於1984年制定並公布勞動基準法時,參照國際勞工組織之廢止強迫勞工公約,於勞動基準法第5條規定:「雇主不得以強暴、脅迫、拘禁或其他非法之方法,強制勞工從事勞動。」並對違反者處以刑事罰,2009年12月10日施行之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施行法,亦重視人口販運之防止與人權保障之強化,行政院109年公布的「企業與人權國家行動計畫」與公司法第1條第2項,亦要求企業不應造成或助長人權侵犯。惟近年不論是外籍漁工強迫勞動或是境外生淪為奴工問題,均顯示消除強迫勞動的政策有待加強,本課程將以ILO強迫勞動公約之11項指標為核心,說明強迫勞動風險之辨識,以及我國相關法規之規範及其缺失。
第 12 週【授課老師:Bonny 老師】 企業責任、訴諸司法與補救措施 即使在當今漫長而複雜的跨國供應鏈環境之中,企業也可能面臨法律和刑事責任。數十年來,讓企業對其營運造成之負面影響負責,是國際間制訂商業和人權標準的發展基礎。本堂課將研究國際人權法中訴諸司法的基本概念,並探討企業問責制的法律和監管框架——這是理解 UNGPs 第三支柱關於申訴機制和補救措施的關鍵。我們還將從企業風險管理的角度探討第三支柱,以及企業可以採取哪些步驟來識別、預防、減輕和解決負面人權影響。
第 13 週【授課老師:羽凡老師】 消除強迫勞動之我國範與缺深: 台灣勞工流動與強迫勞動風險 我國於1984年制定並公布勞動基準法時,參照國際勞工組織之廢止強迫勞工公約,於勞動基準法第5條規定:「雇主不得以強暴、脅迫、拘禁或其他非法之方法,強制勞工從事勞動。」並對違反者處以刑事罰,2009年12月10日施行之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施行法,亦重視人口販運之防止與人權保障之強化,行政院109年公布的「企業與人權國家行動計畫」與公司法第1條第2項,亦要求企業不應造成或助長人權侵犯。惟近年不論是外籍漁工強迫勞動或是境外生淪為奴工問題,均顯示消除強迫勞動的政策有待加強,本課程將以ILO強迫勞動公約之11項指標為核心,說明強迫勞動風險之辨識,以及我國相關法規之規範及其缺失。 授課老師:羽凡老師
第 14 週【授課老師:羽凡老師】 企業人權盡職調查之國際規範
第 15 週【授課老師:Bonny 老師】 企業盡職調查案例
第 16 週期末報告
教科書

基礎教材: • 聯合國《工商業與人權指導原則》(UNGPs) • 台灣《工商業與人權國家行動計畫》 • 台積電人權政策 進階資料: • 《聯合國工商業與人權指導原則》:Raymond and Beverly Sackler Distinguished LectureJohn G. Ruggie,《公平商業:跨國公司與人權》;以及圓桌報告:《聯合國工商業與人權指導原則的實施》。 • Bonny Ling,《台灣:聯合國體系邊緣的商業與人權》,《商業與人權期刊部落格》,2024年6月10日:https://bhrj.blog/2024/06/10/taiwan-business-and-human-rights-on-the-margins-of-the-un-system • 台灣《商業與人權國家行動計畫》第二版草案,經濟部網頁:https://investtaiwan.nat.gov.tw/bhr/en-gb/index.php?route=catalog/taiwan_pl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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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fchiu1229@gmail.com bonny.ling@wbi.org.u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