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實習訓練(內科)
Core Clerkship-Internal Medicine
內科核心習之學習目的(objectives)乃自己建立 為訓練內科實習醫學生內科基本知識與臨床經驗,內科實習課程設計架構共分三大項目標: (一)了解本部各科疾病診斷及治療方法。 (二)學習病史詢問、理學檢查及病歷寫作。 (三)學習臨床實際照護病患的經驗。 此課程之學習目的主要自陽明大學醫學院醫學系課程綱要所選取。
為了將住院醫師的照顧技巧傳達給實習醫學生,每個單元會由主治醫師、住院醫師及實習醫學生組成一個teaching team,讓實習醫學生能完整的接受訓練。此外,榮總系統由教師培育中心,定期舉辦教師培育課程,對於各級醫師在臨床上有可能身為臨床教師的能力,進行教學能力或研究能力等等的加強教育。醫事類人員每年須完成規範之最低時數教學能力課程,以確保教學能力無虞。 關於學習目的的傳達,醫學系製作了『臨床教師參考手冊』,教師可以實習課程開始前,先對教學目的與課程安排作完整的了解與準備。 針對學生的意見也可以透過問卷及TAS雙向回饋得到回饋。每科course結束後,學生及教師都必須完成TAS系統的評分;雙向評分的結果,無論教師或學生都可以作為參考之依據。對於回饋有顯著異常的教師,管控TAS系統之教學部 會通知內科部,對於教學能力與溝通問題進行深入了解並進行適當調配。
內科核心實習課程包含以下的評量方式: 1、內科實習考核(80%):臨床教師於臺北榮總院內TAS系統進行clerk考核;clerk 亦於該系統進行回饋主治醫師、住院醫師、單位、等,達到雙向回饋;和信醫院也使用相同評核項目進行。 2、病歷寫作:電子病例系統進行。 3、OSCE (20 %):此項考試附加在每科實習後的考試。 4、自評表:由主治醫師和臨床導師查核。 5、核心內科講堂由筆試評核。 6、Grand Round由筆試評核。 **後兩項課程由授課老師出題,並在課程完全結束後進行筆試。 目前OSCE考試會附加在每科實習最後一個月,此項課程會由助教安排考官及跑程表,通知該梯次學生。而Mini-CEX及教學門診等評量,亦須臨床教師在完成測試後交回回饋意見及評分表,已確定評量之落實執行(TAS系統)
| 週次 | 主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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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1 週 | |
| 第 2 週 | |
| 第 3 週 | |
| 第 4 週 | |
| 第 5 週 | |
| 第 6 週 | |
| 第 7 週 | |
| 第 8 週 | |
| 第 9 週 | |
| 第 10 週 | |
| 第 11 週 | |
| 第 12 週 | |
| 第 13 週 | |
| 第 14 週 | |
| 第 15 週 | |
| 第 16 週 |
- 地點
- 臺北榮總、和信醫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