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事法律
Medical Laws & Regulations
學期
114-2
學分
1
學分
當期課號
113812
永久課號
MDMD10130
開課單位
醫學人文暨教育學科
授課教師
楊秀儀
校區
陽明
類別
必修
上課時間表
| 節 | 週三 |
|---|---|
3 10:10–11:00 | 醫事法律 YT001 2 節連堂 |
4 11:10–12:00 |
* 根據陽明交大上課時間表所列
概述
本堂課欲使醫學生具備未來在行醫時最重要的三個法律領域的基本知識:「全民健保」制度與「健康權」;「告知後同意」制度與「病人自主權」;「醫療糾紛」與「病人安全」。在線上資源隨手可得的今日,這門一學分的法律課程,主要希望能夠透過實務判決評析與學說理論深度探討來讓醫學生瞭解判決背後的法律價值,以及法律規範的應然面原則基礎。全民健保處理的是費用支付的問題,向著民眾的一面,這是國家在履行其憲法上的義務,保障人民的醫療照護權;向著醫師來說,找出健保的詐欺與濫用,核刪虛報浮報的醫療費用以落實財務永續。告知後同意法則是醫事法律的金科玉律,臺灣從引進告知後同意法則到2019年施行的病人自主權利法,臨床的醫病關係上,如何平衡病人的自主以及醫師的照護義務,一直是最困難的問題。醫療糾紛涉及病人的健康與生命,醫師的名譽與自由,向來充斥著厚厚的情緒迷霧。本課程將從上游的醫療錯誤與病人安全來正本清源的解決龐大的醫療傷害問題。
教學方式
1. 實際以案例來瞭解醫療法律的範疇 2. 使學生對「全民健保法」「告知後同意」及「醫療糾紛」三大議題有深入的認識
評分方式
課程出席,佔學期總分10% 期末考以選擇題10題(60%)+申論一題(40%)形式出題。Close book,佔學期總分90%。
週次計畫
| 週次 | 主題 |
|---|---|
| 第 1 週 | 1. 課程說明 2. 「權利」之法律分析 「自然權」與「法律權」 「健康權」與「健康照護權」 3. 全民健保法:Health Care Delivery System |
| 第 2 週 | 「告知後同意法則」: 病人自主1.0 |
| 第 3 週 | |
| 第 4 週 | |
| 第 5 週 | 「病人自主權利法」:病人自主2.0 |
| 第 6 週 | 照護與自主的對話:病人自主3.0 |
| 第 7 週 | 醫療糾紛(一):迷思與真相 |
| 第 8 週 | |
| 第 9 週 | 醫療糾紛(二)醫療傷害流行病學─哈佛研究 |
| 第 10 週 | 醫療糾紛(三)醫療錯誤與病人安全 |
| 第 11 週 | |
| 第 12 週 | |
| 第 13 週 | |
| 第 14 週 | 期末考 |
| 第 15 週 | |
| 第 16 週 |
教科書
隨堂講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