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總則
Criminal Law: General Principles
| 節 | 週一 | 週六 |
|---|---|---|
2 09:00–09:50 | 刑法總則 3 節連堂 | |
3 10:10–11:00 | ||
4 11:10–12:00 | ||
A 18:30–19:20 | 刑法總則 3 節連堂 | |
B 19:30–20:20 | ||
C 20:30–21:20 |
* 根據陽明交大上課時間表所列
課程概述與目標: 刑法是國家考試必考的重要科目,也是在職專業人士必備的學門,但因內容較為抽象,易使學習者產生理解上的困難。故本課程乃以貫有的獨特風格、輕鬆口語化方式,圖文並茂而提綱挈領地呈現關於罪與罰之國內外各家學說、實務及立法之最新趨勢,探討整個刑法體系共通的條文及原則,同時亦針對新興議題加以介紹,去蕪存菁,並適時輔以表格、體系圖等以解析各項論點,且於各爭議問題後舉以實例,幫助修課夥伴吸收且融會貫通,即使再複雜之爭議性問題,亦能一目瞭然,迎刃而解,並能有效節省學習者於時間、精力與勞費上不必要之虛耗。這絕對是一門極適合入門導讀、進階深究及有實際訴訟需求者之學科。 修習本課程後,對於刑事實體法乃至於程序法的觀念,將有啟發性的全新思考,對於非法律人而言,也能關鍵性地指引如何保護自己、瞭解自己的權益,避免花費不必要的律師費用,輕鬆為自己的訴訟開啟正確的法門。 授課老師以從事檢察官、法官、學者及法案草擬者的多年經驗,直白地點出犯罪成立與不構成犯罪的關鍵因素,及讓您從中領悟打贏官司的技巧,化難為簡注入新觀念,比任何一本書更具實戰與學理相結合的元素,更顛覆傳統詮釋法學的臼巢,蘊涵跳脫框架的正義,以「太犯規」的方式教您成為非典型法律人及如何保護自己。套句話:修畢這人生的18堂課,將帶給您對這世界的全新感受! 主要課程內容: 參後述 學習目標: 1. 能三兩下就解決過去從來不會懂的法律爭點 2. 能用刑法保護自己及替自己爭取權益 3. 能在國家考試及工作上取得絕對優勢 預期學習成果: 1. 以翻轉性思考啟發「跳脫框架的正義」 2. 把實務案例與理論相結合-----不再有無法接軌的落差 3. 學習刑法的夥伴們將發現原來刑法這麼有趣、活用
適合修讀對象:國考準備、入學考試、一般實務工作者 學生背景 : 非法律領域學生跨域先修課程,法律背景學生國考準備課程、法律實務工作者打官司技巧 先修課程 : 無 外文能力 :本課程無須具備外語能力
課程資訊公告與問題反映 : 課程相關事項將透過E3教學平台適時發布,課程相關問題可透過教師信箱,與所辦行政助理liwen57566@nycu.edu.tw、03-5712121*57566)反應。 網路同步教學 : 1. 報告方式 : (書面報告) 2. 出席率計算方式 : (Adobe平台線上登入點名):以登入同步教學平台,線上助教點名為準。 網路非同步教學(僅學分班學員報名非同步班得以網路非同步方式上課) : 1. 報告方式 : (書面報告) 2. 出席率計算方式 : 以登入非同步平台紀錄為準。 3. 上課表現 :以上課時、LINE群組、E3平台等提出之有意義的(非濫問)問題為準。
1學期作業 -由老師講授刑法總則相關重要內涵,並與同學們互動式討論 2.考試狀況 -期末考(必):以實例題或選擇題形式測驗夥伴們的理解及解析能力(OPEN BOOK、可參考任何紙本資料) -期末報告(選):同學們若擔心期末考不理想,可於期末考時同時繳交個人報告,計入期末考成績,以為彌補 3.評量方法 -以期末考(約80%)及平時表現及到課率(約20%)成績之總和為學期成績 4.教學方法及教學相關配合事項(如網站、助教、圖書講義及資料庫等) -助教、設LINE群組(禁忌:切勿將您正訴訟中之案件,請老師提供訴訟服務)。
- 第三章:犯罪之參與
- 第四章:罪數
- 第五章:刑罰論
- 第六章:保安處分
- 第一章:緒論
- 第二章:犯罪論
| 週次 | 主題 |
|---|---|
| 第 1 週 | 6/30 同上(見課程大綱說明)第一章:緒論 第二章:犯罪論 第三章:犯罪之參與 1. 到底國家考試要怎麼解題啊?要如何用刑法保護自己或替自己爭取權益?(第1章) 2. 司法存在的「隧道視野」[偏見、先見及後見之明]現況?(各章) 3. 大法庭裁定、憲法法庭裁判的爭奇鬥艷(各章) 4. 歹徒詐騙電話,民眾沒有受騙/匯100元入帳,是否構成詐欺?(法益)(第1章) 5. 當公務員好嗎? (第1章) 6. 正當法律程序在刑法之運用(第1、4章) 7. 原住民族傳統慣習與犯罪、量刑的關係(第1、2、5章) 8. 罪刑法定主義及其派生原則之再說明(第1章) ------------------ 7/5 9. 未滿7歲之人有無同意性交之能力問題[白玫瑰運動](第1章) 10. 首長特別費/教授研究計畫經費請領疑義?(會計法修正案) 11. 大學教授科研計畫不實報領經費與公務員身分(第1章) 12. 財產來源不明罪,並溯及既往生效,是否有悖於罪刑法定主義(第1章) 13. 拘束人身自由之保安處分評析(第1、6章) 14. 最高法院決議對未滿7歲之人性交,無論有無合意,均構成加重強制性交罪,是否有違罪刑法定主義? |
| 第 2 週 | 7/7 15. 禁止習慣法之例外情形及特別費之分析(第1、2章) 16. 「法律變更」之實務見解(第1章) 17. 關於在釣魚台附近犯罪是否為在我國領域內犯罪之法律問題(第1章) 18. 總統刑事豁免權(免訴權)究何所指?(第1章) 19. 廢死與反廢死的抗爭戲碼(第1、5章) 20. 台灣駐美國堪薩斯州辦事處處長劉姍姍因虐傭行為如何適用法律?(第1章) ------------------- 7/12 21. 國際或區際司法互助共同調查訴求的策略分析---「量刑轉換」模式(台灣「廣大興28號」人船遭菲律賓公務船槍擊疑案似可參考) 22. 禁止雙重危險~~一頭牛不能剝二層皮吧! 23. 三段論法與三階層理論之不同(第2章) 24. 自然界的任何行為都要刑法來管嗎? 25. 純正不作為犯之作為義務概念分析(第2章) 26. 猥褻之意涵(第2章) |
| 第 3 週 | 7/14 27. 要不要讓法人有犯罪能力? 28. 醫師與業務過失? 29. 容許風險的行為不會構成刑法? 結合犯到底要結合什麼?殺二人要成立幾個結合犯? 30. 八里媽媽嘴雙屍案之結合犯概念問題(第2章) 31. 醫界五大皆空與業務過失除罪化問題(第2章) 32. 疫學因果關係爭議(第2章) ------------------- 7/19 33. 客觀可否歸責是否會影響犯罪的成立? 34. 易讓人與不純正不作為犯(有保證人地位)混淆之作為犯實例(第2章) 35. 手機電磁波與腦瘤間有無疫學因果關係? 36. 天靈靈地靈靈~~~某助理教授放置符咒恐嚇案與不能犯之關係(第2章) 37. 「頭燈看成獵物眼 一槍打死表姊夫」有什麼錯? 連O文被誤槍殺案有什麼錯誤? 38. 持加油站VIP卡或某商店會員卡著手欲刷卡消費構成犯罪? |
| 第 4 週 | 7/21 7 7/22 39. 可以嗎?(黃金橋理論) 40. 你打我一拳,我可以打你一拳?(正當防衛)? 41. 無限防衛權(特殊防衛權)之概念(第2章) 42. [麥閣安呢打我媽媽!] ~~(正當防衛)? 43. 黑道大哥電視明星表示:若不還錢,則要揭發其先前之犯行!!是否犯罪? 到底是公然侮辱還是誹謗啊(駡人政治垃圾、像街友一樣、媽寶…為何沒罪啊?) -------------------- 7/26 44. 訴訟資料取以訴訟目的外「不正當使用」與違法性關係。(第2章) 45. 公民不服從運動(扺抗權)VS. 318學運(第2章) 46. 強迫症與一部責任能力(第2章) 47. 安樂死(EUTHANASIA)與尊嚴死~~~安寧緩和醫療/無效醫療 48. 教師的懲戒權界限何在? 49. 我是耶和華見證人信徒,我拒絕輪血? 50. 是否有罪責故意(或過失)之爭論及解題(第2章) 51. 「強迫症」 患者偏執狂→偷竊癖怎麼處罰? 52. 行為不自由,原因自由,怎麼處罰? 你年輕時抛妻棄子,年老一身病痛回來,我為什麼要孝順你?(期待可能性) |
| 第 5 週 | 7/28 同上(見課程大綱說明)第三章:犯罪之參與 第四章:罪數 第五章:刑罰論 第六章:保安處分 特別討論: 1. 刑法分則必要共犯/正犯是否應援引總則第28條等之評析(第3章) 2. 一家烤肉萬家香~~共同正犯 3. 藏鏡人與小弟的共犯結構 4. 放狗咬人條款? 5. 成年人與未成年共同犯罪時,刑度之特別加重(第3章) 6. 不小心也會構成共同正犯? 7. 神鬼無間之無問道VS.窩裡反、陷害教唆&誘捕偵查? ----------------- 8/2 8. 教唆被告湮滅自己刑事犯罪之證據與妨害司法罪。(第3章) 9. 過失共同正犯與刑訴法牽連管轄之關係(第3章) 10. 雙重身分共犯/共同正犯之爭議(第3章) 11. 因應徵求職、貨款而提供帳戶給他人使用構成幫助詐欺/恐嚇取財? 12. 不是公務員居然會構成公務員貪污?(高官案說分明) 13. 禁止雙重危險(第4章) 14. 到底我做了幾個行為?良心犯一再拒絕當兵要處罰幾次?從法益侵害之角度評析一行為(第4章) 15. 針對「行為人之行為所可能構成之兩個犯罪事實具有不兩立之關係,且屬侵害單一法益之一行為」,例如竊盜VS.贓物/竊盜VS.毀損,倘重複起訴審判,是否構成雙重危險問題(第4章) |
| 第 6 週 | 8/4 16. 有關係沒關係的特別關係?我被你亂吸收之無言以對/ 混亂的競合論! 17. 連續犯廢除後,實務上不當擴張接續犯問題(第4章) 18. 想像競合輕罪的應併罰金刑有什麼釐清作用?夾結與除夾結是啥?(第4章) 19. 集合犯觀念之擴張(第4章) 20. 合併定刑之內部界限(第4章) 21. 數罪併罰之定應執行刑實例(第4章) 22. 好口味港式菠蘿包VS.天殺的好吃冰火菠蘿麵包~~~吃菠蘿麵包理論之數罪併罰。數罪併罰之責任遞減原理(第4章) 23. 死刑與教化可能性及刑法第57條之「盤點存貨」思維(第5章) -------------- 8/9 24. 死刑制度之合憲性、有無違反兩公約精神疑義(第5章) 25. 以勞代刑之易刑處分──「社會勞動」制度再說明(第5章) 26. 新修正「可易刑處分與不可易刑處分」之數罪併罰(第5章) 27. 合併定刑與累犯之認定爭議(第5章) 28. 刑事妥速審判法及其他特別法之刑罰減免(第5章) 29. 沒收新制之亂(第5章) 30. 重大貪瀆、經濟及社會矚目黑心食品等犯罪案件沒收機制與剝奪第三人不法利得新制;被告死亡、法人不存在或逃匿後,獨立沒收及第三人參與沒收新制怎麼運作?金融犯罪構成要件「1億元以上」與「沒收數額」切割(第5章) |
| 第 7 週 | 8/11 31. 日額罰金刑是啥米?(第5章) 32. 追徵、追繳或抵償概念之釐清(第5章) 33. 短期自由刑之缺失(第5章) 34. 擴大刑法第41條易科罰金適用範圍之評析(第5章) 35. 易科罰金制度實務運作之困境與、建議與「社會勞動(社區服務)」之易刑處分修法(以勞代刑或以金代刑)(第5章) 36. 關於新修正刑法「可易刑處分與不可易刑處分」之數罪併罰問題。(第5章) 37. 舊法時宣告緩刑,在新法施行後可否參選公職問題(第5章) -------------------- 8/16 38. 累犯之亂:軍法累犯、不分情節一律加重以及無期徒刑假釋被撤銷執行殘刑之【違憲】面面觀(第5章) 39. 「重罪累犯不得假釋」之看法(第5章) 40. 先等一下,我先去自首,再來救你哦!(第5章) 41. 恐龍法官~~隨意可以加重及減輕刑度? 律師你在幹什麼,還不快與檢察官認罪協商刑度? 42. 躲久一點就沒事了? 時效完成之計算方法(第5章) 43. 沒人要的「性侵害刑後強制治療專區」何去何從?治療到病好了才能出來,有沒有違憲啊? 44. 性侵害犯要不要去勢啊? 三振法案如何運作? 45. 性侵害受刑人假釋中之電子監控(第6章) 46. 施用毒品成癮之禁戒處分替代措施-「毒品減害計畫」之介紹(第6章)VS.人體研究的統計分析 47. 保護管束之執行實務(第6章) 48. 值參裁判分享及評析 |
| 第 8 週 | 49. 刑罰之目的及功能實證(新竹監獄教學) |
| 第 9 週 | 8/30 *期末考【Open Book考試】【可擇新竹/台北考場【依情況也可能採線上考試等】* |
推薦教科書、參考資料、預習書單: 邱忠義著,刑法通則新論,2022年10月五版,元照出版社 ※其餘補充資料於課堂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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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omoomnl@gmail.com 邱忠義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