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法律與歷史思維
Taiwan law and historical thinking
| 節 | 週四 |
|---|---|
7 15:30–16:20 | 台灣法律與歷史思維 A401 2 節連堂 |
8 16:30–17:20 |
* 根據陽明交大上課時間表所列
法律是人類社會中重要的一環,影響生活中的各個面向。法律除了包含抽象的條文與理論,也涉及具體的社會實況。世界各國由於文化、政治、經濟等差異,形成並擁有不同的法律內涵;這些獨特的歷史經驗,影響了當代社會中的法律議題與因應之道。我們身處在台灣,應了解台灣在特有的環境與條件下,法律在過去發展及轉變的過程,連結現今法律的歷史脈絡。 本課程以台灣為主體,介紹這塊地域從以前到現在的法律秩序與內涵,包括原住民法等複數法律文明時期(史前至1683年)、以漢人法律傳統為主的清朝統治時期(1683–1895)、開始引進近代西方法的日本統治時期(1895–1945)、到中華民國時期與當代社會(1945迄今),讓學生了解曲折複雜而多元豐富的台灣法律史。 本課程將依照時序,分別探討重要的法律主題,包括憲法(政府組織與人權發展)、行政法(地方制度與選舉)、司法審判、法律專業社群(法官、檢察官、律師)、刑事法律與政策、民事法與土地關係、原住民法與權利等制度,以及這些法規在社會生活中的實際運作情形。 課程目標在於讓歷史思維進入法學研究與論證,了解外來法制與在地經驗的互動與變化過程。藉由寬廣且深遠的法律史觀,提升批判性思考的能力,建立包容與尊重差異的觀點。
本課程介紹法律制度的內涵與變遷,建議學生對於法律體系有基本認知,例如曾經修過任何法學領域基礎課程的經驗。
1. 本課程為實體教室上課,不開放線上遠距教學。 2. 同學上課時,可使用電腦或其他電子設備做筆記或查資料,請勿從事與課堂無關之用途(如:上網聊天)
1. 報告(30%):修課學生將分成多個小組,各組挑選一個法律史遺址,蒐集與研讀遺址相關的法律史資料,並實際前往參訪法律史遺址。參訪之後,各組同學應於課堂中上台發表心得(每組約10~15分鐘),並繳交書面報告。報告字數為組員人數*500字(例如:4人小組繳交一份2000字以上的報告),並附上同學實際參訪的照片。 2. 期末考(60%):紙本筆試,題型包括選擇題(單選題)、申論題,請學生基於上課內容所學到的知識,進行分析、說明理據與結論。應試時,同學可攜帶一張A4大小的考試筆記,內容必須是學生自己準備的筆記。不可攜帶上課講義、教科書、期刊文章、或其他參考資料。 3. 課堂參與及討論(10%):上課發言、提問、與討論,合併考量出缺席狀況。若學生有正當事由而無法出席上課,請依陽明交大學校之請假規定與程序,至「學生請假系統」辦理請假。
| 週次 | 主題 |
|---|---|
| 第 1 週 | 課程介紹 |
| 第 2 週 | 複數法律文明在台灣、傳統中國法 |
| 第 3 週 | 傳統中國法 |
| 第 4 週 | 近代西方法律體系的傳入與建立 |
| 第 5 週 | 憲政制度與實踐 |
| 第 6 週 | 行政組織及作用 |
| 第 7 週 | 近代司法審判制度 |
| 第 8 週 | 法學教育與法律專業社群 |
| 第 9 週 | 刑事法律制度 |
| 第 10 週 | 刑事法律制度、民事法律制度 |
| 第 11 週 | 民事法律制度 |
| 第 12 週 | 停課一次 |
| 第 13 週 | 專題演講 |
| 第 14 週 | 原住民族法 |
| 第 15 週 | 學生報告:生活中的法律史遺址 |
| 第 16 週 | 期末考 |
1. 台灣法律史概論(2025年修訂7版,台北:元照)。 2. 其他補充教材將透過E3課程平台提供給學生。
- 地點
- 教室或老師研究室。
- 時間
- 請寫email與教師預約時間。
- 聯絡方式
- 郭詠華:yhkuo@nyc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