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訴訟與勞動事件法
Labor disputes and Labor Incident Act
| 節 | 週三 |
|---|---|
A 18:30–19:20 | 勞動訴訟與勞動事件法 A401 2 節連堂 |
B 19:30–20:20 |
* 根據陽明交大上課時間表所列
勞資爭議事件除影響勞工個人權益外,更影響其家庭生計,且勞工在訴訟程序中通常居於弱勢,相關證據偏在於資方,不利勞工舉證;又勞資事務具有專業性及特殊性,有賴當事人自主合意解決及勞資雙方代表參與程序,並宜由雙方當事人自主性、合意性解決。基於上述特性,自109年1月1日施行勞動事件法,本法性質為民事訴訟法的特別法,因應勞資爭議之特性,在既有的民事訴訟程序架構下,適度調整勞動事件爭訟程序規定,一方面使勞雇雙方當事人於程序上實質平等,另一方面也使法院更加重視勞動事件之處理,以達成勞資爭議的實質公平審理,有效的權利救濟之目標。本課程將以勞動事件法為框架,說明勞動事件之意義與類型以及與勞資爭議處理程序,再依序就勞動事件之審理、調解與保全程序的相關規範為講授,並且納入特別的重要案例,例如勞工之智財產權爭議、加班費統包爭議、不當勞動行為爭議接軌民事程序之問題等,以期修課同學能在勞動事件所揭櫫的「專業的審理」、「強化當事人自主及迅速解決爭議」、「減少勞工訴訟障礙,便利勞工尋求法院救濟」、「促進審判程序與實效」及「即時有效的權利保全」五大方向的制度下,掌握處理勞動事件之程序意義與相關規範。
無
*本課程之修課生得自由選擇同步線上上課,或是於新竹校區實體上課。學分班同學得選擇「非同步」方式上課。 課程資訊公告與問題反映 : 課程相關事項將透過 E3 教學平台適時發布,課程相關問題可透過教師信箱,與所辦行政助理反應。 教學方式:本課程主要進行方式為由授課老師講課,但為促進同學對於每週主題的理解,將會每週依授課主題補充案例資料,同學需於上課前與上課閱讀,以參與課堂之討論。
A.【上課參與】20%:本堂課重視課堂討論,尤其在案例分析、實作與座談活動中,同學應於課後閱讀補充參考資料,以具有持續性參與討論之能力。 *非同步同學將以兩則作業取代 B.【上課作業】30% 將依上課進度分發 C.【期末考】50% 以整學期之上課內容為範圍 D. 上課出席不計入總分,但無正當理由缺席課程一次扣總成績1分
- 勞動事件之調解程序
- 勞動事件之意義
- 勞動事件之審判程序
- 勞動事件與勞資爭議總論
- 勞動事件之保全程序
| 週次 | 主題 |
|---|---|
| 第 1 週 | 1. 勞資爭議之類型與定義 2. 勞資爭議處理程序總論 3. 勞動事件法之定位、功能與總則 |
| 第 2 週 | 1. 勞動事件之當事人 2. 勞動事件之意義與類型(一):損害賠償事件(以性平事件為例)、給付報酬事件(以工資給付工資續付)等為例 |
| 第 3 週 | 勞動事件之意義與類型(二):智財事件、競業禁止事件等 |
| 第 4 週 | 勞動事件與加班費事件之舉證責任 |
| 第 5 週 | 勞動事件審判程序 |
| 第 6 週 | 國定假日停課,將視課程進度需求以錄影補課 |
| 第 7 週 | 工會角色與勞動事件團體訴訟(一) |
| 第 8 週 | 工會角色與勞動事件團體訴訟(二) |
| 第 9 週 | 勞動事件與不當勞動行為裁決程序 |
| 第 10 週 | 勞動事件之保全程序(一) |
| 第 11 週 | 勞動事件之保全程序(二) |
| 第 12 週 | 勞動事件之調解程序(一) |
| 第 13 週 | 勞動事件之調解程序(二):勞動調解委員專訪 |
| 第 14 週 | 勞動事件案例綜合研討 |
| 第 15 週 | 勞動事件案例綜合研討 |
| 第 16 週 | 期末考,全體同學均應實體到考 |
- 地點
- 管理二館MB1067
- 時間
- 每周二上午 10:00-12:00
- 聯絡方式
- yfchiu1229@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