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際選修

115-1 選課時程

進行中

  • 初選第一階段 6/15/2026
  • 初選第二階段 6/22/2026
  • 校際選修 8/24/2026
  • 初選第三階段 8/31/2026
  • 開學後加退選 9/7/2026
  • 逾期加退選 9/21/2026
選課資源

民事訴訟法(一)

Civil Procedure (I)

學期
115-1
學分
3 學分
當期課號
557911
永久課號
LWLW30116
開課單位
科技法律研究所碩士在職專班
授課教師
孫介然、徐應松、陳在方
校區
光復
類別
選修
上課時間表
週四
A
18:30–19:20
民事訴訟法(一)
A402
3 節連堂
B
19:30–20:20
C
20:30–21:20

* 根據陽明交大上課時間表所列

概述

民事訴訟法是實現民事實體法權利的核心,且是保障人民憲法上基本權利的基礎。本課程將闡述民事訴訟法核心結構、基礎理論原則以及重要實務見解,並側重於實體法與程序法的結合處理,以期協助法律學子掌握民事訴訟法,參加國家考試與未來執業需求。

先修科目

先修科目:民法總則、民法債篇總論、民法物權。

教學方式

課程相關資訊及其他教學方法說明 : 本課程有五堂課是由外部老師授課,其中三堂課是網路同步上課,有兩堂課是實體上課,均改為週一上午10:00進行。請注意每週課程公告。 課程資訊公告與問題反映 : 課程相關事項將透過E3教學平台適時發布,課程相關問題可透過教師信箱,與所辦行政助理反應。 本課程以網路非同步教學方式進行者: 出席率計算方式 : 以登入非同步教學平台之登入紀錄為準。

評分方式

1.上課參與(實體)(5%):本課程希望同學主動思考,授課教師會提出問題,若能理解並回應,教師斟酌情形加分,單純出席聆聽,亦可獲得基本分數。 上課參與(網路非同步):修課學生可於E3教學平台討論區提出回應,上課參與加減分標準與出缺席規定,同實體上課學生。 期末考(95%) 以上評分標準,以教師上課時說明為準。

週次計畫
週次主題
第 1 週課程介紹,線上上課
第 2 週調整為9月8日週一外部老師10:10 線上上課 民事訴訟法的意義、目的與當事人權能(程序主體權)
第 3 週調整為9月15日週一外部老師10:10實體上課 調整為管轄、管轄錯誤的救濟與法院職員的迴避
第 4 週調整為9月22日週一外部老師10:10 線上上課 當事人、當事人能力、當事人適格與訴訟能力
第 5 週調整為9月29日週一外部老師10:10 線上上課 共同訴訟、普通共同訴訟與必要共同訴訟
第 6 週新竹實體上課(孫介然老師)
第 7 週調整為10月13日週一外部老師10:10實體上課 固有必要共同訴訟、類似必要共同訴訟與必要共同訴訟的兩個例外
第 8 週訴訟標的(陳在方老師)
第 9 週訴之客觀合併(陳在方老師)
第 10 週訴之變更、追加(陳在方老師)
第 11 週反訴(陳在方老師)
第 12 週訴之種類(陳在方老師)
第 13 週起訴(孫介然老師)
第 14 週訴訟要件(孫介然老師)
第 15 週複習
第 16 週期末考
教科書

民事訴訟法(上)(沈冠伶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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